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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情时代的霍乱失恋率居高不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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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8/2009 五月黄梅天,三星白兰地... 今天,对于北京来说,是一个奇怪的日子。空气里充满了南方的氤氲味道,抽抽鼻子,我似乎立即就能闻到那股曾经熟悉的温吞吞、湿漉漉、汗涔涔的带着植物的芬芳,泥土的湿润,枯叶的腐败,遥远的炊火……。那股味道曾经伴随了我很多年,曾经风华正茂的那些年,曾经踯躅、迷茫,潦倒且痛苦不堪的那些年。再使劲闻一闻,你甚至能依稀的分辨出丁香和早桂的香气。
这股味道像极了四月间的杭州,和十月里的福州,只是杭州的味道里还夹杂着一些里弄里蜂窝煤燃烧的气味,路边油炸臭豆腐和大运河河道里暖洋洋的慵懒臭味;福州的味道里还夹杂着一些海腥味。气味的微尘在大气间游走,恰如记忆的碎片在脑海中游荡,你无法将它整合成一个整体,似曾相识,又转瞬即逝,你连是否真的熟悉它们都拿不定主意了,剩下的只有惶惑。
在一个人的记忆体系中,味道,究竟扮演着一个怎样的角色呢?对于我来说,味道是一个奇怪的东西,因为我慢性鼻炎,所以一年中的两到三个月时间里,嗅觉几乎失灵,而在剩下的九到十个月里,嗅觉又出奇的灵敏,味道的信息被我存储在大脑里一个隐秘的文件夹里,无法随时提取,却往往会在不经意间,完全释放,味道的信息以非味道的文件名来进行编码,它的关联方式是一个地方,一座城市,一幢楼,一个季节,一个特殊的日子,一份蛋炒饭,一件旧T恤,一个无法忘怀的人,或者一段感情……我以为我可以随时忘掉他们,就像格式化硬盘那样简单,可我还有一只不争气的鼻子,只需要一瞬间的一个小小的气体的尘埃,味道就会把我带进那段潮湿记忆的最深处,它永远在提醒你,这些关乎味道的信息,无法复制,无法删除!
大学毕业之后的第三年,我只身回到了杭州。我记得那是一个酷热的夏天,我在火车站发了一阵呆然后登上了151路电车,在车上我睡着了,我坐在左侧靠近窗边的位置上,把头倚在半开的窗户上睡着了,我忘记了我梦见了什么,但是我记得我是怎么醒来的,我深深的吸了一口气,然后猛地意识到,我身处哪里了,我闻见了我曾经无比熟悉的味道,记忆,一下子涌了上来,泛滥一样,我依旧闭着眼睛,保持熟睡的样子,可我分明可以看见151路电车驶在湖墅南路上,刚刚转弯,经过一个脏兮兮的菜市场,人们在桥边卖鱼,污水四溢;车子左侧开始出现京杭大运河,河水泛着白色的泡沫,一艘烧柴油的拖船漂在江心,一个赤膊上身的黑黝黝男人立在船头;右侧是一片民居,低矮的摇摇欲坠的破房子,青黑色的残砖烂瓦,斑驳的土灰墙上爬满青苔;木头的电线杆,歪斜的房檐,窗口上伸出一根磨得发亮的粗竹竿,上面晾着红色或者白色的衣服……
我就那么保持着熟睡的样子,紧紧闭着眼睛,头靠着窗户上,我贪婪的呼吸着这些曾经属于我可如今不再会和我发生任何交集的空气,虽然它们只是空气,直到一行眼泪流出眼眶。
杭州和福州,是我曾经无比熟悉的两座城市,我前后在那里生活了七年,然后离开,至今苟延残喘生活在北方。我一直无从判断自己到底是适合南方还是北方,我的灵魂和气质是属于南方还是北方?嗯,虽然这是我的个人问题,不过,我想这没准也是一个关于人类学的命题,恐怕,确切的说,从人的动物属性上说,我喜欢南方,适合生活在那里,可从人的社会属性上说,我应该在北方,适应它,坚守阵地,直到把沧海变成了桑田的那一天,虽然这地方对鼻子不好。
北京也会出现偶然的五月黄梅天,这会让我的心情恢复平静。在这样一个氤氲而诡异的日子里,我想干的唯一一件事情就是,找到一条干燥的床单,然后一觉睡过去,直到,也许他妈的天荒地老...
5/30/2009 三指琴魔和神弓 欢迎您准时打开电梯——
您现在听到的这首JAZZ,是爵士音乐史上很著名的一首曲子,名叫“tea for two”,曾经有很多人演绎过它。此刻是它的原版,由法国著名jazz小提琴手Stephane Grappelli 作曲并亲自演奏的。斯蒂芬.葛莱帕利(Stephane Grappelli 1908—1997 他的这个名字是法语的单词,正确的写法应该是那个小e的头上有一个类似拼音二声的小勾勾,抱歉我的输入法里没有法文字母,正确的发音也和英语国家里的叫做斯蒂芬的略有区别,类似斯黛否)。在jazz里,小提琴的音色真的不多,非常稀有,但仅有的一两位都堪称大师,我听过的除了这位,就是一个韩国老女人的,也很不错。我一直在琢磨为什么jazz里绝少小提琴呢,其实我想,这个问题关乎古典音乐和爵士音乐的精神实质和灵魂,具体的,就恕我不再赘述了,因为其实我也说不出个所以然,对于音乐我完全是个门外汉。不过也许,小提琴的音色过于明亮了,即使哀婉、惆怅和缠绵的部分都是些许情绪化过重的色彩,过于感情用事,过于感性而神经质了……jazz乐绝不是杜鹃啼血,百转千回的乐曲,而是类似公鸭醉酒,老妇呓语,无心呢喃的声音;从爱情观上看,小提琴是浪漫的代表,情圣,而爵士乐却严重的缺乏浪漫色彩,有时候还略显刻板,难怪姑娘们一般都对他敬而远之呢;从色彩上说,“杨柳岸晓风残月”绝对是不折不扣的古典,而jazz只可能是“古道西风瘦马,断肠人在天涯”。
从乐理的角度来讲,JAZZ音乐里其实根本没有弦乐的声部,虽然我见过有人用大提琴参加演出的(也是以弹拨为主),有人用大提琴的弓子在低音贝斯上拉两下的(这两个乐器本来长得就很像),但是都属于玩票性质的客串,jazz里的切分音,和断续的节奏,是拉弦的弦乐乐器不太容易表现的,所以jazz里多切音,泛音,而小提琴曲目里多滑音,我想这才是问题的核心。不过这个世界上的所有东西都是只要有绝对的,就有例外的,你听过约翰.施特劳斯的《拨弦波尔卡》吗?高一那一年的维也纳新年音乐会上,我听了,现在回想起来,我得说,像极了jazz,尤其是像极了swing之后的big band的爵士音乐,可是施特劳斯的年代JAZZ还没有诞生;还有一个例外,就是jazz音乐史上出了一个小提琴的大师,就是这位,也是一个奇迹,或者说一段传奇。
(古典音乐和爵士音乐的关系,值得单开一个学科门类来特别研究,没准等我退休了,去中央音乐学院开这门课,“比较音乐”研究,不过现在想来,这两种艺术类型是非常有意思的,我一句话两句话的无法确切的说明白,我的感觉,他们俩的渊源和关系,类似基督教和伊斯兰教的渊源和关系,简单点儿说,就是既是近亲又是仇敌,既惺惺相惜又势不两立,你中有我我中有你,而且互相超级不待见,虽然音乐史上没有中东战争和十字军东征。)
斯蒂芬.葛莱帕利的这一段传奇之所以有可能发生,是因为这位小提琴家不是科班出身的古典音乐天才,而是自学成才的街头艺人,就是这样。我想我之所以会喜欢jazz音乐是和它的个性有关系的。每一种音乐形式都有它特有的性格,而当这种性格特质和你的个性恰好发生了某种共鸣的时候,你自然而然的就会喜欢它,所以你也不必指望在城铁列车里用山寨手机听着《月亮之上》的大兴15中的高二小情侣们会喜欢上古典音乐或者jazz。具体而言,jazz的个性是高度理性的,同时又强烈的反理性,而我恰巧也是这么一个倒霉的矛盾体。
不再废话了。以下部分只谈音乐,和人。
巴黎。他出生在战争年代,没爹没妈,谁也不知道他从哪儿学会了拉小提琴,上个世纪初,这个可怜的小瘪三靠着在电影院里给无声电影配音乐来养活自己,哦,没上过《世界电影史》的童鞋们可能又要迷糊了,就是即兴的拉小提琴,用一些乐曲来配合电影的剧情,帮电影院里的观众解闷。这个工种比现在中国剧组里的场工老师们挣钱还少,但是却需要高超的演奏技巧,我认为,专业性很强啊,不但得精通乐器还得看得懂电影。我看过卓别林的无声电影《寻子遇仙记》,里面的配乐,令人潸然泪下,小提琴,不知道是不是这哥们拉的,当时录音机发明了吗?后来,一次世界大战之后,法国人民解决了温饱问题,开始知道享受(东北话里,这词读二声)生活了,他们刚刚习惯了每周洗一次澡,就爱上了泡咖啡馆和泡妞,这时候,由于留声机卖得比较贵,于是出现了在咖啡馆里拉小提琴的工作而且收入比电影院要高,当然现在也有,而且她们的报酬比留声机要贵,不过性质一样,因为每个年代的中外听众都一样,多半不在乎音乐本身,在乎的是情调,或者说氛围。尤其是法国人,高卢人种多半没有什么音乐细胞,他们在乎的形式比内容要多一些,除了德彪西是个法国人以外,他的音乐也听得人犯晕。
简单点儿说吧,这哥们有钱了,他终于可以不用看别人的脸色过日子了。他开始自由的演奏,并且东游西逛,好在法国的咖啡馆,有的是。1933年的某一天,他在法国南部的某一个度假胜地的一家咖啡馆里遇见了金格.莱因哈特,从此爵士音乐史翻开了新的一章。金格.莱因哈特(Django Reinhardt)更是一段传奇,他是一个右手只有三个手指的吉普赛人,爵士音乐史上的吉他大师。在遇到金格之前,葛莱帕利只知道演奏,他还不知道自己每天拉的那些即兴的乐曲早在十几年前的大洋彼岸就已经自成一派了,叫做jazz,因为他从来没有离开过法国,更没有机会认识新奥尔良的任何一位黑鬼大叔,所以他们的组织名单上没有他的名字,任何一个小提琴手都没有。而金格的见识比他稍微多了那么一点点,于是他俩一见如故,并且开始了长达7年的合作。斯蒂芬很高兴,他终于找到了精神上的伙伴,或者说精神上的组织,于是他就把爱好和梦想的东东稍微玩大了点儿,他俩合伙组成了一个乐队,由三把吉他,小提琴和一只贝斯组成的爵士五重奏乐团,最终名扬欧洲。这恐怕是美国之外的,最早的爵士乐了。
很早,早得令人发指,现在我们有幸能听到的原声,是经过百代公司修复的数码音色,否则的话,黑胶唱片,而且在咖啡馆里录音,你连小提琴还是马头琴都根本分辨不出来,更别说什么jazz了,有点儿声儿就不错了。下面说说这第二位神人:金格.莱因哈特。
他是一位出生在大篷车上的吉普赛人。吉普赛人,是欧洲的温州人,他们没有护照,从来就没有,连户口本都没有,却在100多年前就申领了纵横50国的申根签证,自由往返整个欧洲大陆,靠做小商品生意,卖艺,算卦,小偷小摸和拍摄电影《叶塞尼亚》过日子,所以我看到Google上说,金格.莱因哈特是个比利时jazz音乐家时就犯晕,这很值得怀疑,多半是死后追认的吧?少年时代,有一天,金格的老爸(这事也很值得怀疑,吉普赛人对直系亲属也没有唯一性的指认)捡到一把吉他就当做生日(更值得怀疑)礼物送给了他,于是这哥们就弹上了瘾,一不小心,金格弹出了很高的造诣,比现而今在北京地铁里卖唱的歌手都要棒,并且他们演出的时候,他拿吉他出来伴奏,就这样,在大篷车上诞生了欧洲最早的jazz 音乐。有一天不幸降临到了他的身上,大篷车上的劣质服装被点燃了,酿成了火灾,金格从此失去了右手上的两根手指。然而乐观的吉普赛少年从痛苦中走了出来……
怎么看着像说一段好人好事?
这个,真的是个奇迹,真的,我也会弹吉他所以我知道,当然,确切点儿说,是曾经会弹,我的左右两只手各有五个手指,一根不少,可每每弹起吉他的时候,就觉得不够用,倒腾不过来,忙得慌,我想,如果我侥幸长了十二根指头,又有了足够的耐心的话,没准我会把《爱的罗曼司》的后半段给攻克下来,可是我感到力不从心,后来绝望的放弃了,其实老实点儿说,最根本的原因在于,就泡妞而言,《爱的罗曼司》的前半段足够用了。
金格在他自己的唱片封面上,总是戴着一顶礼帽,然后叼着一根烟,做陶醉状……神啊,他们都是音乐领域的神,如果说帕格尼尼是小提琴领域的神人的话,他也是,帕格尼尼为了表现自己的小提琴技艺,故意弄断了小提琴的两根琴弦,照样演奏;金格为了和他分庭抗礼,弄断了自己的两根指头。考虑到他演奏的时候还要抽烟,时不时的弹一弹烟灰,这时候,顶多只剩下一根指头了,天呐!想到这里,我们只能感叹上帝对人类真是太不公平了。
斯蒂芬.葛莱帕利和金格.莱因哈特的爵士音乐的黄金时间,恰恰是两个人密切合作的那一段时间,诞生了很多的金曲,我们现在能有幸看到的唱片,绝大多数是由这两位共同演奏的,可以这么说,如果没有他们俩之中的任何一个人,或者说,如果机缘没有让他们俩在1933年南特的那家小咖啡馆里相遇,那么,他们中的任何一位和另外一位都毫无意义,一生碌碌无为然后郁郁而终,这就是上帝创造的历史,这就是存在主义,存在与虚无,偶然与必然,荒谬与意义……这是萨特的哲学,跟音乐无关,按下不表。
斯蒂芬.葛莱帕利后来去了爵士乐的故乡美国,他成长为一代爵士乐大师,在爵士小提琴领域里无能出其右者,也正因为如此,他得以和这个时代,历史上最伟大的音乐家们合作,小提琴和钢琴的合作最为精彩,和他合作过的钢琴大师,包括杜克.艾灵顿公爵,奥斯卡.帕特森,和海上钢琴师,这几位也都是传奇;他还致力于爵士和古典音乐的合作,钢琴,小提琴,交响乐队,甚至马友友,也正因为如此,他最终得到了学院派的承认,他死后的那一年得到了格莱美终身成就奖,而由于金格的嗜好,考虑到维也纳金色大厅里不容许吸烟,而且护照问题依旧没有着落,他死前还在颠沛流离。2007年,斯蒂芬.葛莱帕利逝世十周年的时候,百代出了一版纪念专辑,成为了jazz经典,而有意思的是,那张碟的题目耐人寻味,叫做《Django》。
斯蒂芬的很多单曲都非常有名,而且很耐听,值得玩味,有一曲叫做《flamingo》(火烈鸟,这个东东跟西班牙有点儿渊源)的,我也是百听不厌,但是网上没有找到链接,就无法拿来和大家分享了。这一曲是和另一位法国爵士钢琴神人米歇尔.派卓奇安尼(Michel Petrucciani)合作的,说到这哥们,更是一段传奇啊!怎么写着写着,觉得爵士音乐史好像《隋唐演义》一样精彩,充满了《五异人传》《东京奇谭录》《红色笔记本》这样的奇人奇事,光怪陆离,精彩纷呈,这么看来村上老师写的《爵士群英谱》真不怎么样,这么些神人都没有给人家封神树榜,太不够意思了也。如果不幸看过米歇尔.派卓奇安尼演奏爵士钢琴,或者金格.莱因哈特演奏爵士吉他,我想那些在中央音乐学院里攻读演奏家培训班的童鞋们都好去死死掉了。哦,忘了说了,他是一个侏儒,只有90厘米高,两只手的手掌只有5岁儿童的体积和三岁儿童的力度,终年37岁,至今仍然是法国历史上最伟大的爵士钢琴大师,情况就是这样。斯蒂芬还是一个爵士乐的作曲大师,他的很多单曲被好莱坞频繁的用在电影里当做主题曲,不知道有没有付给人家版税。
其中的一首,我常年用来当手机铃声来着,就是斯蒂芬和金格合作的《lover man》(oh,where can you be?),后来这首歌被爵士名伶比莉.霍利黛唱火了,火遍了大江南北,这是属于“很jazz”的音乐。所以如果我没有接你的电话,不要着急,千万不要着急,我不是在洗澡,上厕所就是在听音乐。
您耳畔回响着的这一曲的《tea for two》就是斯蒂芬.葛莱帕利和金格.莱因哈特两个人合作的经典,仔细听听吧,尤其是那个只有三根手指的吉他声。太有特点了,简直绝了:最开始,好像有个不会弹吉他的二百五,抱着一把不知道是音箱有点儿跑风还是弦没调紧的破吉他,猫在小提琴手身后的过道里,瞎捣鼓,然后兴高采烈的走到了前面……
5/27/2009 什么是爱情?什么又是雨点? 今天同一位认识不久的姑娘吃水煮鱼。不是知春路的那家“沸腾鱼乡”,也不是和“舌头不过脑子姐姐”或者那个总是出现在梦里的饶舌不良女青年,而是在西直门的成铭大厦,和认识不久的姑娘。情况就是这样。还有一个有为女青年,我曾经答应她请她去吃知春路的水煮鱼,后来每每阴差阳错的就错过了,然后就一直错过,直到错过变成了错误,miss grows mistake,她至今完全丧失了那个幸运的时刻,机会,就是我带她去知春路吃水煮鱼,因为她此刻身处北欧,芬兰地处北极圈内的极昼地带,那里别说水煮鱼了,想买一粒花椒都得驱车200公里,不过有的是三文鱼倒是真的。
还有两位可爱的姑娘,她们相隔了8年,彼此并不认识,她们很不一样,我是说可爱的很不一样,就像可爱的顶点,一个发生在电池的正极,另一个在负极,她俩唯一的共同点是毕业于同一所大学,8年前叫做北京广播学院,8年后叫做中国传媒大学。我是在8年前的某一个瞬间认识了广院姑娘S然后在8年之后的另一个瞬间认识了中传姑娘N的,事实就是这样。巧合的是,她们还在同一所宿舍楼里睡过觉,虽然彼此并不认识,其间相隔8年,从大一辛辛苦苦读到大四,然后再重新来过,含辛茹苦的重读一遍,需要花费的时间,也是8年。8年前的姑娘S告诉我,她们学校里有一家做水煮鱼的小店颇为地道,正宗,就是麻和辣的火候、分寸感和层次感恰到好处,鱼片的质感妙到巅毫,所以她很爱吃,她答应请我尝尝,于是我选了一个春和日丽的上午去学校找她,那天是周末还是她的生日,可那家吃水煮鱼的小店里座无虚席,我们在旁边等了很久,我劝她放弃吧,于是我们最后花光了她的饭票在食堂里大吃了一顿,那家食堂的点心真是不错,对我而言,确切的说,比水煮鱼强多了,可我还是安慰了她,记得我说,有的是机会,我早晚会在这里吃到你请我吃的水煮鱼的,放心好了。可时间就这么一天天的过去,机会一次次的错过,直到相隔天涯,世事沧桑,水煮鱼的事情变成了一件小事,我们说完就忘了,直到相忘于江湖,彼此,也许现在哪天我在北京的街头再见到她,也肯定不会认出她来。
8年后的姑娘N也向我提到过那家做水煮鱼的小店,说她很爱吃,味道正宗极了,我在电话另一头的感觉是,恍如隔世,记忆的碎片瞬间整合到了8年前的另一天,好在是讲电话,我说是嘛,没准我知道那家店。她说好啊,那你请我吃吧,我说没问题。于是,我选了一个秋高气爽的下午,给她打了电话,那天正好是她的生日,由于我忙着在机房里剪片子,所以很不愿意赶去很远的广院找她,于是我们改去新疆办事处吃了大盘鸡。大盘鸡和水煮鱼有什么灵魂层面的区别吗?不知道,我想没有,也许去必胜客,哈根达斯也没什么区别,就现实层面而言,可对我而言,不一样,冥冥中的某些细微的差别,小的就像系统文件夹里一个不起眼的只有几个字节大小的隐藏文件,或者一个小小的病毒或木马,也许,对她们而言,和我,其实也一样,都是一件小事,不起眼的小事,说完就该忘掉,像你每天唠唠叨叨说过的很多废话一样,不知道,也许,恐怕也一样。
可是,8年,同一所学校,不曾谋面的两个女孩,同一家小店,一样的水煮鱼,一样的事与愿违,阴差阳错,一样的自己,差别是又老了8岁,这些无聊的联想会让你顿生无限的挫折感,沮丧,好像自己一直不曾做过什么。再想想轮回,因果,缘起缘灭,人世蹉跎,恐怕这些都是没有意义的胡思乱想。
我在想,为什么总是姑娘,为什么总是水煮鱼,我想,这个问题慢慢的变得形而上了起来,尤其是到了我这把年纪。事情总是这样开始的,“请你吃饭好吗?”“好啊。吃什么?”“随便,你想吃什么?”“你爱吃水煮鱼吗?”“嗯...呐...哦...还,还好吧...”“那太好了,那我们就吃水煮鱼吧!”……就像一部电影,开始的那一副画面和结束的那一副画面总是那样的相似,故事以相同的方式开场,不同的方式结束,可过程千篇一律,我们乐此不疲。
所以你明白了,我想说的其实就是,我不喜欢吃水煮鱼,而姑娘们总是热爱水煮鱼,这里存在一个类似火星金星,阴阳数术,牛唇马嘴的小小的矛盾,或者说悖论,就是这么简单。好在今天改吃牛蛙,谢谢善解人意的姑娘们。
两天前,同另一位姑娘在朝阳9个剧场看话剧来着,一部名为《你好,打劫!》的多幕话剧,小剧场,第五堵墙,布莱希特,话剧不错,可姑娘说她不喜欢,我问为什么,她说太累,我也渐渐的觉得很累,生活已经很丧了,我们当然没有理由花钱买不自在来着,就像看一部很丧的小说,看一部很丧的电影,看一场很丧的球赛,或者和一个很丧的家伙谈论戏剧,哦,对了,那一晚,我们没有说相声,我第一次听到了一个很不地道的对自己的评价,第一次,真是匪夷所思的第一印象。她竟然认定我是个gay...
虽然这样不错,以一个貌似很有安全感的伪装去切入正题,不过我觉得不妥,有点儿不够地道,所以,也许,没准下周带另外一个姑娘去刘老根大舞台看看二人转。想想就兴奋的睡不着觉。
我的生活貌似丰富多彩,姑娘们貌似来去匆匆,可只有我自己知道,人生几度秋凉。那是大学一年级的时候,我也整天忙忙叨叨的,隔壁寝室的一位神人一天拽住我问:“哎,你丫每天忙活什么呢?”——我说,我忙着失恋呢,他哈哈大笑然后指着我说,送你一个雅号吧,失恋率100%,我颇为得意,找来另一位神人,用乙烯涂料把“失恋率100%”写在一个文化衫的背后,每天背着就这么招摇过市。此后一语成谶,覆水难收。
至今想来,倒也没什么好后悔的,因为我早就参透了人生,发现选择之于个体是无意识的,简单点儿说,就是没的选择。唉,这样不好,不该这么写,一来显得我倍儿看破红尘,二来显得我倍儿绝望,其实都不是。我对生活充满了好奇,懵懂和憧憬,我没有曾经沧海,弱水三千过,一瓢饮的机会都没有,所以,所以,好在我们还都年轻。
我很喜欢一句歌词,“那些来去匆匆姑娘,带我走进快乐梦乡,却教我越来越习惯,对漂亮的,眼睛撒谎……”——这句歌词曾经闹出过一段不小的风波,和我同样喜欢这句歌词的一位神人,也就是上文提到过的用乙烯材料涂鸦的书法家朋友,他是我的大学同学,一天上课,他把这句话抄在自己的笔记本上,他的女朋友无意看到了,然后嘤嘤的哭了一整天,当然惹得她伤神的还有后面的那一句:“悲欢离合还是旧情难忘……”书法家朋友绞尽脑汁,说光了全世界各种不靠谱的话来安慰他的女朋友,死了脑细胞无数……后来,他们就这样吵吵闹闹的谈了14年恋爱,几天前才告诉我,他俩打算结婚了。其实要说人生没有选择,用在他的身上最恰当,因为我上一次见到他的时候,他拉着我的手,语重心长的对我说,我冤啊兄弟,14年了,14年的不白之冤啊,就冲那一天,我也不能就这么算了!
你看。
有一位诗人叫做杨黎,他是我的另一位诗人朋友的朋友,我和他喝过酒,他喝酒时的状态很不寻常,我是说状态与状态之间,情绪与情绪之间的转化,十秒钟之前他也许还在和你侃侃而谈的描述着某一个姑娘的臀部,十秒钟之后在你还没有来得及在大脑里将那只美妙的臀部形象化完成,他也许已经进入了酣睡的梦乡,就是这么一神人。不过考虑到他们之所以是诗人而不是其他什么人,我多少也算是可以接受——诗人的大脑,开机、关机、重启的速度比旁人快得多,这跟配置没关系——我也看过他写的诗,最喜欢其中的一首,“我看见小红走进5号楼/上了电梯,按了17层的键钮/我就站在17层,我在等她/电梯到了,停下,打开/我没有看见小红出来”完了。题目叫做《情诗》。
他还写过一些诗,我就不会背了,只记得住其中一些的名字,比如这一首,我也很喜欢,我是指,题目很喜欢,叫做《什么是爱情?什么又是雨点?》
就是这些,这些就是一个普通的夏夜凌晨四点,一些瞬间在一个孤独男人脑海里绽放的烟花。“你可曾在侧面看过绽放的烟花,你知道那会是圆的还是扁的?”
4/15/2009 这个世界太需要奇迹了... 现在是中场休息时间。此刻利物浦和切尔西的比分是2:0,利物浦半场领先。如果接下去的45分钟,利物浦能再进一球,将继成功翻盘AC米兰之后再次送给世界一个奇迹。
为什么要说,如果利物浦能在斯坦福桥3球击败切尔西是创造了奇迹呢?看看何为概率论里所说的小概率事件吧:利物浦和切尔西在历史上一共交手过150多次,利物浦在客场3球击败切尔西的事件只发生过2次;在欧洲冠军杯的漫长历史上,主场两球落后之后,在客场3球翻盘的概率只有3%;切尔西是本赛季英超联赛中丢球最少的球队;他们的门将切赫曾经创造过连续不丢球纪录;在连续两个赛季中,世界上没有哪只球队可以在他们的主场净胜3球……
好了。我曾经说过,这是一个无聊的世界,而且越来越无聊。我们太需要奇迹了,上帝能在百无聊赖的时候再送给我们一个吗?
开球了! 4/12/2009 三个阿姆斯特朗 自从我得了“话唠病”以来,有很多人劝我放弃写博客,说这样不但折磨了他们,也许还会加重我的病情,可我觉得不妥,所以故意写了几篇很短的文章,搞得我内心百转千回,纠结难耐,所以为了找到点儿平衡,我成心把文章的题目起得很长,多少舒服了一点儿。
现在在这个空间上可以听到的,和刚刚被更新掉的那首歌都是属于JAZZ系列,这是一个广义上的音乐范畴,包含从1920年代的美国新奥尔良到现在的三脚猫咖啡馆里的所有声音。喜欢,或者应该确切的说是真正喜欢这种音乐的人多多少少都有点儿问题,具体而言,就是有点儿自闭和自恋。我是从上个世纪末开始喜欢jazz 的,之前只听摇滚和王菲。
之前的那首歌是Louis Armstrong的《What a wonderful world》——这个人起初是个吹爵士小号的,和《海上钢琴师》里的那个胖子使的是同一种兵器,台湾和香港的翻译一贯把他们叫做“吹喇叭”的,搞得我看那部电影的时候抑郁了很久,爵士乐能流传的这么广和这个人的贡献息息相关,所以把他叫做“爵士乐之父”一点儿也不为过。他的嗓音很沙哑,声音像是从堵塞的下水道里发出来的,不过是喉管,而且好像趴在地上,背上还踩着一个人,路易斯.阿姆斯特朗独特的声腺造就了很多首jazz名曲,流传至今。这首歌好像还是芝华士的广告歌曲,不过我猜jazz乐和威士忌没什么必然的联系,反正我听jazz的时候多半喝干红,而且死讨厌喝威士忌,因为多年前被芝华士搞得烂醉过一次,所以我一闻到那股香喷喷酸唧唧的味道,就只会感叹What a fucking woefully world。
叫阿姆斯特朗的人,在美国有很多,值得一提的还有另外两位:第一次登上月球的人类也是阿姆斯特朗,他就是那个说出了“我的一小步,人类的一大步”那句最早的广告语的人,这个人不但是人类宇航史上的第一人,也是广告文案界的鼻祖,不过坏消息是最近有人言辞凿凿的说,这是人类历史上最大的一个骗局,那个登月的电视直播是在电视台演播厅里伪造的,他们有充分的证据证明,1969年的科学技术还远远没有能力把活着的人类送到月球表面,对我而言,无论壮举还是骗局,我终究都只是一个幸灾乐祸的旁观者,不过,我还是一个光荣的电视工作者,所以我可以证明,如果想伪造那么一小段直播,简直是太容易了,三个傻逼人类的能力就可以达到。
另外一位是著名的自行车运动员,他一生中一共得到过7次环法自行车赛的冠军,这是前无古人的壮举,恐怕本世纪也不会有人有能力打破这个纪录了。可如果仅仅如此,他还没有资格和前面两位相提并论,他的传奇之处在于,他曾经得过癌症,夺去过很多人生命的睾丸癌,他是在癌症康复之后取得上述壮举的。1996年,阿姆斯特朗被诊断发现处于睾丸癌的晚期,癌细胞已经迅速扩散(癌细胞的扩散速度和新陈代谢的速度成正比,也就是说,越年轻,身体越好的人得癌症死亡的概率越高速度越快,他是个运动员,可想而知),胸部、肺部和大脑都已经被癌细胞侵蚀了,存活的概率只有3%(比我的爱情的存活概率仅高出3个百分点),他接受了残酷的化疗,头发被烧得一根不剩,皮肤和体内严重烧伤,可依旧在切除了睾丸和感染组织之后重返赛场。美国的医疗水平真是发达啊。不过凭心而论,阿姆斯特朗的毅力是惊人的,因为得过癌症和接受过化疗的人,肺部都会严重受损,而自行车运动对肺活量的要求是常人无法想象的。不过又有人提出,他们发现阿姆斯特朗的肺叶的体积是正常男性的三倍,所以即便切掉了1/3仍旧比别人占据优势,这个发言人太歹毒了,纯粹属于站着说话不腰疼。
好消息是最近阿姆斯特朗复出了,他扬言要参加本年度的环法自行车赛。我们在一生中,有幸能够亲眼目睹的奇迹不多,好在它还在延续着。
坏消息是,其实阿姆斯特朗在环法自行车赛的披荆斩棘,屡屡夺冠的道路上,一直受着兴奋剂传言的困扰,他们说他和那个美国女短跑名将琼斯找的是同一个大夫,他还曾经因此被取消过冠军资格,不过后来又澄清了,案情扑朔迷离,莫衷一是。我的看法是,他100%服用过兴奋剂类药物,并且的确因此提高了成绩,但是这不能抹杀一个奇迹的辉煌,那些指责他的人还是属于站着说话不腰疼系列,有本事你也试试,把睾丸割掉,就算让你打20000cc鸡血,你也没本事取得哪怕一个分站赛的冠军。
好消息是,世界自行车运动联盟承认阿姆斯特朗的运动员资格,并且允许他参加接下去的世界重要比赛。
坏消息是,阿姆斯特朗在前不久的一次“环法”热身赛,环西班牙大奖赛中遭遇车祸,摔断了锁骨,他能否及时康复,再一次转危为安继续挑战人类的极限呢,让我们拭目以待吧。
坏消息是,最近法国反兴奋剂组织又一次开始调查阿姆斯特朗了,他们建议世界自行车运动联盟禁止他参加“环法”大赛。而他已经37岁了,这个年龄对于这项运动而言,真的是不可思议,而37岁,这也许是他的最后一次机会了。
我数了数,哦,看来坏消息比好消息要多啊,也许,这就是他妈的人生。
不过,说句不太厚道的话,我虽然不是自行车运动员,但是我会骑自行车,最长距离骑过60公里,我偷偷揣测,如果哪一天我的睾丸也被不幸割掉了的话,也许我的成绩也会比现在的要好。虽然没有科学依据,不过我猜想,自行车运动的成绩和睾丸的个数成反比。我都有好几年没骑过自行车了,就是这个原因。
喔,一不小心又话唠了。我都忘了是从什么一路说到睾丸这个话题的了。
嗯,是JAZZ。现在的这一曲,也是jazz名曲,电影《粉红豹》的主题曲,作曲家是美国著名的电影音乐大师亨利.曼西尼,一个意大利人。你也许没看过《粉红豹》没听过jazz,不过你一定听说过奥黛丽.赫本,听说过《蒂弗妮的早餐》和听到过已经烂了大街几十年的那首老歌,《moon river》,即便上述这些你都闻所未闻,那你一定看到过最近的一个三星手机的电视广告吧,moon river就是此人的作品。这首曲目,是美国60’年代经典的jazz big band的曲风,曾经风靡百老汇。在铜管乐部进入主题之前,你完全可以把它当作一首诙谐、稚气但略带紧张、惶恐的高音萨克斯为主导的jazz单曲来听,气质很美妙,是那种好色的,略带神经质的,莫名其妙的兴奋的,甲亢的和自作聪明,但糊里糊涂的气质。这首乐曲的情绪和气质在理性多于感性的jazz中是不多见的。
最后的一个好消息是,《粉红豹》要拍续集了,主演还是那个傻逼兮兮的白头发警察,他的搭档依旧是身材火辣但头脑秀逗,虎头虎脑的眼镜小秘书和让.雷诺。
3/23/2009 今天下午,和“舌头不过脑子”姐姐一起咔咖啡... 早春三月,阳光明媚。歌中唱到,这是一个念爱的季节,空气里尽是下水道的味道...
我盘腿坐在新街口豁口的一家西餐店里和“舌头不过脑子”姐姐一起咔着咖啡。姐姐心情看上去不错,东一榔头西一棒槌的问着我各种各样的问题。
“你哪个星座?”
“天蝎。”
“哇哦,厉害,专门和我们作对的星座!不许蜇人哈!乖!嘻嘻嘻嘻嘻嘻……”
我陪着她礼节性的干笑了两声,“那你是……”
也许是我说话语速偏慢的缘故,她总是打断我的话头:“那你是2月份的?”
(什么狗屁逻辑)“不是啊。”
“哦,那你生日哪天?”
为了能让她多少思索一下浪费一点儿时间并保持哪怕几秒钟的安静,我给她出了一道简单的算术灯谜:“这样的一天,好好听着,一年中只有一天的月份和日期是四个相同的数字,这一天不但是我的生日,全世界还有很多倒霉的人士和我一同庆祝。”
可她根本没思索一秒钟就说:“哇哦,1月1号的,太cool了你!……”
(shit!)“我说是四个!”
她顽皮的吐了吐舌头:“哦,sorry,sorry,4月4号哈,对不起,对不起,那快了呀,到时候要不要……”
(God damn it!what's fucking wrong with it?!)“四个!一样的!数字!你想好了再说!!!”
她终于捂住了自己的嘴,羞涩的,脸上飞过一片红霞,嗤嗤嗤的笑了一会儿,不好意思的看着我,然后说:“嘿嘿,抱歉啊,原来你是10月10号滴。”
(God Jesus!I can't believe it!!! 这是他妈的什么猪脑子,我还提醒了说是一个倒霉的节日,靠!双十节!也他妈够倒霉的。)“不对!bin-go,你又猜错了,我其实是11月11日的。嘿嘿...”
“哦。”
“舌头不过脑子”姐姐白了我一眼,估计觉得我是个缺乏幽默感的无趣男人,准备匆匆打住话头就此see you,她打了个哈欠,然后转头看了看吧台的方向,不耐烦的说:“讨厌!我点的西米露怎么还没来呀...”
3/21/2009 还有什么比一个人宅在家里写博客更无聊的事情吗?——有,那就是窗外的那个花花世界... 嗯,我的朋友“叫春的老猫”开始批评我写的空间了,说太长,而且言之无物。他进而开始疑惑,我是不是老了,是不是到了需要絮絮叨叨才能表达情感和思想,才能证明自己还活着的可悲的年纪。其实他早在几年前就开始这样的疑惑了,而这几年来,我也没闲着,一直在扪心自问——也许有那么点儿吧,也许不全是,也许根本不是。
其实,在写完之前的两篇博客之后,我也很疑惑:我到底想表达什么,为了谁,是情感的宣泄还是思辨的结果,动机何在,目的几何……我也恍惚了,我只是突然想骂骂谁,宣泄一下我对自己近况的不满而已,随便选择一个八杆子打不着的外乡人出了口气而已,也许是吧,嗯,就是这样。而且,我很早以前就说过,我写空间的初衷是为了自己,多半是写给自己看的,这话听上去很不实诚,但是的确是这样。事情的起因是这样的:我的人生中存在一个伪命题,就是我是一个善于观察别人,洞悉别人,通过揣摩、分析、理解和接近,去了解一个人的人。我自认为我很了解别人,并很容易设身处地的去理解他们,进入他们的情感世界,感同身受,而我唯一完全不了解的人就是我自己。这一度让我很痛苦,强烈的挫折感,我对自己说我需要一个答案,哪怕一些线索也好,于是就有了这个空间。我告诉自己,如实的记录下来,你的心情好坏,你的遭遇和感受,喜怒哀乐,酸甜苦辣,你的大脑每天在干什么,思考什么,幻想什么,回忆什么,憧憬什么,或者只是一片空白。每一篇就是一个医学上叫做“病理切片”的原始数据和材料,我把这里当做一个存放这些病理切片的瓶子,为了抛却杂念,心无芥蒂,我选择了一个透明的瓶子,让全世界的人都有机会看到。不拘泥,不矫情,不在乎,这是我对自己的要求,我试图用一个看似科学的方式来接近一个陌生人,而恰巧这个陌生人是我自己,而已。就是这样。
昨天,我翻看了两年前的病理切片,发现我自己变化了,这个变化谈不上好与不好,方向是什么,良性的还是恶性的,我也无从判断,只是我知道我并没有死心,我决定依旧这么我行我素的坚持下去,直到我真正能了解自己的那一天——老了吗,我?或许也不尽然,我发现我在某些方面成熟了很多,而在另外一些方面愈加的偏执和幼稚了,也许衰老不是一个方向,或者说不是一个线性的方向,也许是发散式的,也许是“忽如一夜春风来”,也许是“船到桥头自然直”,老的,也是只是心态,或许是世态炎凉,或者干脆点儿说,是这个世界他妈的老了!——不去想那么多了,关于我自己的问题,那个伪命题的纠结,正如你猜到的,依旧毫无头绪,答案——就像歌里唱到的,依旧在风中飘逝。
为什么这个命题是伪命题呢?因为我不知道是我一个人这样还是普天下的所有人都是如此。
3/17/2009 好吧,换个背景,然后继续意淫法兰西... 法国对人类社会的贡献包括,奥运会,干红葡萄酒,启蒙运动,电影新浪潮,香水,萨特的存在主义,齐达内的光头,坎通纳的佛山无影脚和罢工,而他们的现任领导人除了使最后一项继续发扬光大了之外,其他诸项纷纷蒙羞。这不仅仅是法国人民的悲哀,更是整个人类近代史上的悲剧。
戴高乐之后的那位法国总统叫做蓬皮杜,我之前只知道一个长相古怪的钢架玻璃建筑的名字叫做蓬皮杜,只是在几年前才整明白,原来那个建筑,“蓬皮杜艺术中心”是以当时的法国总统的名字命名的。
在希拉克时期,法国刻意保持着法国文化的独立属性,不可动摇的纯粹性,法国颁布法律,以国家的名义抵制好莱坞电影工业的入侵,就是一个很好的例证,并且他们大力扶持本国电影产业,以配额制和补给制的方式,一厢情愿的延缓着法国人民堕落到庸俗的速度和进程,虽然看似螳螂挡车。这让我想起了小学时候的一篇课文,叫做《最后一课》,那位衰颓的老人法语老师所干的螳螂挡车的事情和法国领导人们干的一样,无非对面的那个强大势力从德国人变成了美国人而已。而此刻的萨尔科齐先生,甚至连耍两下螳螂拳的耐心都没有了,直接一屁股坐到了北约的车上。
我又想起了我曾经在北京电影渡过的那些年头,那时希拉克是总统,他们有一套体系完备的推广法国优质文化的制度,推广法国电影,法国音乐和当代艺术,推广葡萄酒和鹅肝酱,包括在电影学院办法国电影周的活动,每年都有,全部免费,这还不算,你如果体力够好肯骑自行车跑到朝阳区的法国大使馆看电影的话,不但免费还有红酒招待,他们还请来了阿萨亚斯,朱丽叶特.比诺什这样的大牌法国电影人来暖场,有一年,欧盟轮到了法国做主席国,于是那样的电影周就一下子搞了两次,我还记得每回都有法国大使馆的文化参赞上台致开幕词,一个雍容大度的法国女人,唉...多么美好的岁月啊,想想这个女人即将被我天朝政府驱逐,心里真不是个味儿啊。法国的广电总局不但把他们辛辛苦苦拍好的电影拿到中国来白放,还出钱让贾樟柯拍电影,多么共产国际的精神啊……
其实说到欧洲的政治家和政治,互相参照着看,真的是很好玩的一件事情。密特朗的铁腕对法国的影响可比撒切尔夫人的铁腕之于英国;布莱尔的怂球政治对于英国的消极影响也堪比现在的萨尔科齐之于法国,撒切尔夫人——布莱尔——布朗,密特朗——希拉克——萨尔科齐,是政治理念和个人魅力上的轮回。当年的撒切尔夫人派英格兰国家队绕过大半个地球跑到阿根廷的马尔维纳斯群岛去跟人家踢一场足球的魄力,也算多少挽回了些许想当初日不落帝国的最后一口残存的霸气,而现在呢,布莱尔跟在小布什的屁股后面狐假虎威,到处欺负小孩子,那口气早泄光了,现而今的布莱尔,萨尔科齐之流一下子堕落成了这样,谁也想不到啊,竟然这么快。好在历史又翻开了新的一页,并且历史中的人民是健忘的。
我想象不到一个英国人或者一个法国人是怎样看待布莱尔或者萨尔科齐的,因为我毕竟只是一个遥远异国的看客,这种感情无法揣测。但是我看《女王》这部电影的时候,其实多少读出了一些滋味,不过也许是误读吧,电影的创作者多少代表了一部分国民的心理和情感诉求,这里的三个形象在英国人的心目中的分量是不同的:戴安娜王妃,女王和布莱尔首相。戴安娜是完美、善良、爱和自由的象征;女王是尊严的代表;而首相呢,虽然在这部电影里,他聪明,果敢,审时度势,谦卑而立场分明,运用他的智慧和个人魅力纵横于官场和王室之间,些许个人英雄主义的危机公关,以一己之力挽回了君主的尊严和形象,但是,具体而言,他只是“实用主义”的代表,标志着大不列颠王国的衰颓,从不可侵犯的尊贵的气质沦为了见风使舵,趋炎附势的现实主义生存。影片中的几个细节很耐人寻味,布莱尔的家庭生活平庸而琐碎,跟一个普通的白领一样事事叨叨;女王看首相时的眼神,充满了许多复杂的感情,并且随着剧情的发展而变化着,起初的鄙夷,悲悯,后来的感激,但更多的是对自己的境况或者说对一代王朝的没落的自怜,好在海伦.米洛是一位卓越的大师,她演得好极了。
还是说法国,和继续骂萨尔科齐。
法国?我从来没有去过法国,如果没人赞助,我也不打算去;我不会说法语,除了姆汝和塞驴以外,也不打算学,因为我本来就有鼻炎,但是这从来不影响我意淫法国,其实在我国,很多像我这样的法盲都可以像我一样肆无忌惮的意淫法国,作为一个正宗的法国人,他永远也想象不到远在万里之外的我们是如何意淫法国的:我们这儿有大量的标榜高尚住宅,精致生活的房地产项目,用“塞纳河”“左岸”“卢浮宫”等等的词汇来当名称和广告;用“巴黎春天”这样的词汇来卖婚纱;几年前我去一个县级市采访,看见那里刚刚修好了一条商业步行街,名字叫做“香榭丽舍广场”;我们这儿有一种国产轿车叫做“爱丽舍”;前两年我在成都的一个小区门口看见过一个一模一样的凯旋门;我们这儿的文艺男青年都自称大种马;文艺女青年都自称茶花女;我们这儿也喝波尔多干红,即便是产自烟台的干红,广告片里也必须有法国骑士的身影;我们这儿有品位的女青年都不听英文歌,要听就得听香颂,并且把甜腻腻的香颂贴到博客上当背景音乐,即便是日本女人唱得香颂她们也照样很喜欢……
但是她们和我一样,都讨厌萨尔科齐。法国人民厌恶战争却爱好游行和罢工,法国人民崇尚自由,可以不在乎女部长的孩子他爹到底是谁却一定要为总统老婆的裙子到底是啥牌子而争论不休;法国人民搞了无数次的民主共和,把国王都送上了断头台,但却从来没有弹劾过任何一位总统,所以,按照这样的逻辑推断下去,法国的总统任期是五年,从2007年算起,萨尔科齐还能干到2012年,不过也快,一眨眼的功夫,请上帝保佑法兰西人民吧。
可是谁来保佑我们?
3/15/2009 我对此人的厌恶和鄙夷达到了无以复加的程度... 今天我要骂的这个人是法国现任的总统萨尔科齐。(能不能饶上一个他那个无比恶俗的老婆?)
我对此人的厌恶和鄙夷的情绪已经到达了无以复加的程度,不是一两口浓痰和一两只鞋子可以解决问题的了,所以我决定在空间上破例第一次谈一谈政治。昨天看到新闻说,萨尔科齐正在谋求加入北约。这让我们感到无比悲哀和痛心,感叹一个时代的一去不复返,这让我自然而然的想到了一个伟大的名词——“戴高乐主义”,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美国人以拯救了整个世界的面目出现了,他们在亚洲尤其是欧洲画了一个巨大的以美国的自由主义为核心社会意识形态的世界版图,这个版图的涵义包括政治的(右翼政治理念),经济的(自由竞争的资本主义,和以“布雷顿森林体系”为核心的美元世界货币体系),文化的(好莱坞为代表的和平演变和倾轧扩张),外交的(用来制衡苏联)和军事上的。在军事上,最重要的发明就是北约了,而伟大的戴高乐将军拒绝参加北约,并刻意保持法兰西在军事上的独立,用以换来法国在国际事务上的自由和特立独行,这就是“戴高乐主义”的核心。
时间过去了半个世纪,虽然戴高乐本人已经故去了三十多年了,但是“戴高乐主义”这面伟大的旗帜一直引领着法国人民,包括其他国家的反对美国和反对世界一体化的自由民族主义者们坚持了很久很久,入侵伊拉克的战争,入侵南斯拉夫的战争,入侵阿富汗的战争……和很多本世纪以来的荒谬和暴行,无耻的党同伐异,法国从来都是第一个发出反对北约,反对美国,甚至是反对联合国的不仗义行径的高亢的声音。那时的总统叫做希拉克,他做了12年的法国总统,并且之前当了18年的巴黎市长,于是在这整整30年里,希拉克的个人魅力与影响,足以代表整个法国的形象。这是一个怎样的个人形象和怎样的一个大国形象呢?至少,在如我这般的旁观者看来,这个形象是高大的,正如同我们都知道的一个叫做“高卢雄鸡”的称谓,那就是自信,骄傲,唯我独尊的特立独行,高亢的一言九鼎的声音……;即便是希拉克选择了沉默,这份沉默也足以让大国法兰西显得如此的卓尔不凡和份量十足。
我看过希拉克的自传,他的小女儿长得很漂亮。
可自从那个姓萨的倒霉孩子和他那个荡妇老婆入主了爱丽舍宫以来,我们越来越少听到这么美妙的声音了,那是优美而激昂的《马赛曲》的旋律,我们听到的越来越多的是这个无耻的小男人唧唧歪歪的声音,他的声腺极其糟糕,公鸭嗓子,语速过快,频率太高,法语说得一点儿也不动听,相比较密特朗和希拉克的浑厚的男中音来,简直像是个拙劣的网络歌手,那个卖八星八钻的傻逼;我们看到的,是越来越多的这个跳梁小丑的各种滑稽而猥琐的表情,无论是恬不知耻的亲吻德国总理时候的,还是恬不知耻亲吻布什老婆时候的,包括恬不知耻亲吻女黑鬼赖斯时候的……
如果说“高卢雄鸡”发出的声音是代表法兰西第五共和国在世界上发出的声音的话,那么不幸的是,现在的这位是一只刚刚下了蛋的母鸡,咯咯嗒嗒,唯恐旁人听不见,报喜不报忧,鼓噪,唯恐天下不乱,趋炎附势,上蹿下跳,抬高自己,贬低别人,气人有笑人无,咯咯嗒,咯咯嗒,一言以蔽之,跳梁小丑一个。
我们最近听到的他的声音,是加入北约;是接见达赖;是替小布什辩解;是在欧盟轮值主席时候的龌龊发言;是关于苏丹,达尔富尔问题;是放话退出中国奥运会;是火炬在法国传递时候的表现;是给中国民主斗士颁发和平奖的表演……
萨尔科齐告诉法国选民的是,他正在重塑法兰西的大国形象,于是,在我看来,萨尔科齐通过上蹿下跳的小丑行径,和越来越多的发出声音发出越来越大的声音的方式来重塑这个形象,事与愿违的是,法国的形象正在衰颓,大国的份量,日渐式微。
多少了解一点儿法国电影的人都听说过这个法国导演,梅尔维尔,他的作品虽然不多也难说的上是什么扛鼎之作,但是他的影响却很是深远,他的电影难以写进《世界电影史》,但他对世界电影的贡献在于在那本书里重新开了一章,因为后来无数多名气上远远盖过他的导演都是从他这里接受了启蒙,并开始起步的。他开创了法国的黑色电影系列,也就是法国人所说的“硬汉片”,代表作是《红圈》,这个被一再翻拍的电影影响了包括大多数香港导演在内的全世界类型片导演。我要说的是,第一,在法国的电影屏幕上,实际上并非我们想象的一直都是爱情,性,反讽,各种喜剧和罗曼蒂克,还有一个绵延了几十年的重要形象,就是“硬汉”,比如说阿兰.德隆,比如说贝尔.蒙当,这个形象也是法国电影的一个重要标签;第二,在法国的电影里,有一点和美国电影不同,就是硬汉其实不是那么好当的。梅尔维尔电影里的硬汉,在影片前60分钟都是挨打,被侮辱,蹂躏,妻子被强奸,儿子被杀死,自己被打得很惨,稀巴烂,然后用后30分钟来一雪前耻。但是有一个共同点,就是和美国西部片一样,有幸能活到影片最后的那个家伙总是话最少的一个,虽然他满脸淤血和伤疤,但是他活到了最后,硝烟散尽,他依旧绷紧棱角分明的一张酷酷的脸,紧紧的抿着嘴唇,然后压低帽檐,转身离开。和马丁.斯科塞斯的黑帮片里表现的一样,那个喋喋不休的话唠,在酒吧里横冲直撞的牛逼哄哄的狠角色总是第一个被干倒,而躲在阴影里演默片的那个低调的人将会最终成为主角。
在我看来,萨尔科齐的表演就是这种喧宾夺主的企图抢戏又什么都抢不到,只可能抢来影片里的第一颗子弹的配角,虽然配角也很重要。
如果让梅尔维尔来给萨尔科齐分配角色,我想只可能有两种,色厉内荏的小丑,华而不实的暴发户。
好了,心平气和一点儿吧,我想,这只是对一个人的敌视,对一个个体而已。说说我对法国历届总统的喜好程度吧,现在的法国,全称是法兰西第五共和国,它的第一任总统就是戴高乐将军,那时的任期是7年,后来直到2002年,才由希拉克改成了5年。我最喜欢的是密特朗,原因是他的鼻子长得很漂亮,典型的高卢人的鼻子,而且长得很像我非常喜欢的那个法国国宝级的电影喜剧大师,就是演过《虎口脱险》的那个哥们,刚才在豆瓣上查了一下,他叫做,louis de funes,请注意,在法语里这个s不发音,正确的翻译是路易.德.菲奈斯,他的电影里,我最钟情的法国喜剧电影排行榜,第一是,?,忘了名字,就是他和他老婆竞选市长的那部,太搞了,尤其是打台球那段,这部电影很法国,从主题、立意到情绪、细节都是很典型的法兰西主义,就是一个强势的烹饪高手家庭妇女战胜了政客,赢得了大选,这个思路是典型的法兰西思维,再加上前任市长对他的比自己小很多的老婆的溺爱和包容,简直就是法国政治风情画一副,同时,这部电影也间接的反映了法国民众对政客和国家政治的解读;第二是《虎口脱险》,这个不用说了,这是我国在文化大革命之后最早引进的商业电影之一,我看的时候还在上小学二年级,包场,笑得肚子疼,于是后来混在其他班和其他年级的队伍里溜进电影院重新看了好几遍,现在想起来还想乐呢;《虎口脱险》影响了包括我在内的一代中国人,就是所谓的70后,我们重新解读了战争,重新解读了历史,开始朦朦胧胧的思考起了正义与邪恶的问题,生命的意义也许大于伟大的正义战争的口号,活下去,或许卑微或许滑稽的活下去也可能是一种不错的选择;纳粹并不像我们在《铁道游击队》里看到的那么愚蠢、狰狞或者残暴,总之《虎口脱险》的话题关乎二战的历史,法国人和中国人的文明差异,法国人和中国人的近亲属性,60后,70后和80后的世界观和人生观的形成,以及很多很多其他的话题,改天单另开坛大讲特讲吧;第三是,《退休警察》;第四是,《美食家》,这个也是在电影院里看的,第五,是,名字又忘了,讲了警察局里来了一位前凸后撅的美女之后发生的故事,风骚而滑稽,是在电影频道看的……
咦,?——怎么一下子从骂人转换到了夸电影了?
抱歉!我的朋友鲈鱼打电话招呼我去喝酒了,回来继续骂萨尔科齐!
3/3/2009 庄生晓梦水煮鱼... 今天上午做了一个奇怪的梦。
酷暑。我陪一个面目模糊的女孩坐在知春路的那家沸腾鱼乡里吃着水煮鱼,我们点了两斤多的黑鱼,然后我默默看着对面一直埋着头狂吃的那个女孩子,一片一片的把很有弹性的鱼肉塞进嘴里,香汗淋漓,sweet summer sweat,我只是随便吃了一点儿黄豆芽和四川泡菜,在梦境以外的现实时空里,我同样不爱吃水煮鱼,以下是一段对白:
哎对了,你叫什么来着?
霍乱。
哦,你几几年的?
1975.
呵呵,你七零后的!
谁他妈七零后的?
你呀!你不是七零后的是什么?
我是,我是七零,中的。
什么狗屁七零中?!我还六小龄童呢。
那我山本五十六。
我伊丹十三。
我横路近二。
……
我们一路胡说八道着,沸腾鱼乡打烊了,一个小伙子走过来让我们赶紧买单走人,我翻遍全身,竟然找不到自己的钱包了,急得满头大汗... 好在这时候电话响了,于是我接完电话,匆匆忙忙的起床,直到现在还一头雾水着,我怎么能想到六小龄童呢?太神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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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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