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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5/30 三指琴魔和神弓 欢迎您准时打开电梯——
您现在听到的这首JAZZ,是爵士音乐史上很著名的一首曲子,名叫“tea for two”,曾经有很多人演绎过它。此刻是它的原版,由法国著名jazz小提琴手Stephane Grappelli 作曲并亲自演奏的。斯蒂芬.葛莱帕利(Stephane Grappelli 1908—1997 他的这个名字是法语的单词,正确的写法应该是那个小e的头上有一个类似拼音二声的小勾勾,抱歉我的输入法里没有法文字母,正确的发音也和英语国家里的叫做斯蒂芬的略有区别,类似斯黛否)。在jazz里,小提琴的音色真的不多,非常稀有,但仅有的一两位都堪称大师,我听过的除了这位,就是一个韩国老女人的,也很不错。我一直在琢磨为什么jazz里绝少小提琴呢,其实我想,这个问题关乎古典音乐和爵士音乐的精神实质和灵魂,具体的,就恕我不再赘述了,因为其实我也说不出个所以然,对于音乐我完全是个门外汉。不过也许,小提琴的音色过于明亮了,即使哀婉、惆怅和缠绵的部分都是些许情绪化过重的色彩,过于感情用事,过于感性而神经质了……jazz乐绝不是杜鹃啼血,百转千回的乐曲,而是类似公鸭醉酒,老妇呓语,无心呢喃的声音;从爱情观上看,小提琴是浪漫的代表,情圣,而爵士乐却严重的缺乏浪漫色彩,有时候还略显刻板,难怪姑娘们一般都对他敬而远之呢;从色彩上说,“杨柳岸晓风残月”绝对是不折不扣的古典,而jazz只可能是“古道西风瘦马,断肠人在天涯”。
从乐理的角度来讲,JAZZ音乐里其实根本没有弦乐的声部,虽然我见过有人用大提琴参加演出的(也是以弹拨为主),有人用大提琴的弓子在低音贝斯上拉两下的(这两个乐器本来长得就很像),但是都属于玩票性质的客串,jazz里的切分音,和断续的节奏,是拉弦的弦乐乐器不太容易表现的,所以jazz里多切音,泛音,而小提琴曲目里多滑音,我想这才是问题的核心。不过这个世界上的所有东西都是只要有绝对的,就有例外的,你听过约翰.施特劳斯的《拨弦波尔卡》吗?高一那一年的维也纳新年音乐会上,我听了,现在回想起来,我得说,像极了jazz,尤其是像极了swing之后的big band的爵士音乐,可是施特劳斯的年代JAZZ还没有诞生;还有一个例外,就是jazz音乐史上出了一个小提琴的大师,就是这位,也是一个奇迹,或者说一段传奇。
(古典音乐和爵士音乐的关系,值得单开一个学科门类来特别研究,没准等我退休了,去中央音乐学院开这门课,“比较音乐”研究,不过现在想来,这两种艺术类型是非常有意思的,我一句话两句话的无法确切的说明白,我的感觉,他们俩的渊源和关系,类似基督教和伊斯兰教的渊源和关系,简单点儿说,就是既是近亲又是仇敌,既惺惺相惜又势不两立,你中有我我中有你,而且互相超级不待见,虽然音乐史上没有中东战争和十字军东征。)
斯蒂芬.葛莱帕利的这一段传奇之所以有可能发生,是因为这位小提琴家不是科班出身的古典音乐天才,而是自学成才的街头艺人,就是这样。我想我之所以会喜欢jazz音乐是和它的个性有关系的。每一种音乐形式都有它特有的性格,而当这种性格特质和你的个性恰好发生了某种共鸣的时候,你自然而然的就会喜欢它,所以你也不必指望在城铁列车里用山寨手机听着《月亮之上》的大兴15中的高二小情侣们会喜欢上古典音乐或者jazz。具体而言,jazz的个性是高度理性的,同时又强烈的反理性,而我恰巧也是这么一个倒霉的矛盾体。
不再废话了。以下部分只谈音乐,和人。
巴黎。他出生在战争年代,没爹没妈,谁也不知道他从哪儿学会了拉小提琴,上个世纪初,这个可怜的小瘪三靠着在电影院里给无声电影配音乐来养活自己,哦,没上过《世界电影史》的童鞋们可能又要迷糊了,就是即兴的拉小提琴,用一些乐曲来配合电影的剧情,帮电影院里的观众解闷。这个工种比现在中国剧组里的场工老师们挣钱还少,但是却需要高超的演奏技巧,我认为,专业性很强啊,不但得精通乐器还得看得懂电影。我看过卓别林的无声电影《寻子遇仙记》,里面的配乐,令人潸然泪下,小提琴,不知道是不是这哥们拉的,当时录音机发明了吗?后来,一次世界大战之后,法国人民解决了温饱问题,开始知道享受(东北话里,这词读二声)生活了,他们刚刚习惯了每周洗一次澡,就爱上了泡咖啡馆和泡妞,这时候,由于留声机卖得比较贵,于是出现了在咖啡馆里拉小提琴的工作而且收入比电影院要高,当然现在也有,而且她们的报酬比留声机要贵,不过性质一样,因为每个年代的中外听众都一样,多半不在乎音乐本身,在乎的是情调,或者说氛围。尤其是法国人,高卢人种多半没有什么音乐细胞,他们在乎的形式比内容要多一些,除了德彪西是个法国人以外,他的音乐也听得人犯晕。
简单点儿说吧,这哥们有钱了,他终于可以不用看别人的脸色过日子了。他开始自由的演奏,并且东游西逛,好在法国的咖啡馆,有的是。1933年的某一天,他在法国南部的某一个度假胜地的一家咖啡馆里遇见了金格.莱因哈特,从此爵士音乐史翻开了新的一章。金格.莱因哈特(Django Reinhardt)更是一段传奇,他是一个右手只有三个手指的吉普赛人,爵士音乐史上的吉他大师。在遇到金格之前,葛莱帕利只知道演奏,他还不知道自己每天拉的那些即兴的乐曲早在十几年前的大洋彼岸就已经自成一派了,叫做jazz,因为他从来没有离开过法国,更没有机会认识新奥尔良的任何一位黑鬼大叔,所以他们的组织名单上没有他的名字,任何一个小提琴手都没有。而金格的见识比他稍微多了那么一点点,于是他俩一见如故,并且开始了长达7年的合作。斯蒂芬很高兴,他终于找到了精神上的伙伴,或者说精神上的组织,于是他就把爱好和梦想的东东稍微玩大了点儿,他俩合伙组成了一个乐队,由三把吉他,小提琴和一只贝斯组成的爵士五重奏乐团,最终名扬欧洲。这恐怕是美国之外的,最早的爵士乐了。
很早,早得令人发指,现在我们有幸能听到的原声,是经过百代公司修复的数码音色,否则的话,黑胶唱片,而且在咖啡馆里录音,你连小提琴还是马头琴都根本分辨不出来,更别说什么jazz了,有点儿声儿就不错了。下面说说这第二位神人:金格.莱因哈特。
他是一位出生在大篷车上的吉普赛人。吉普赛人,是欧洲的温州人,他们没有护照,从来就没有,连户口本都没有,却在100多年前就申领了纵横50国的申根签证,自由往返整个欧洲大陆,靠做小商品生意,卖艺,算卦,小偷小摸和拍摄电影《叶塞尼亚》过日子,所以我看到Google上说,金格.莱因哈特是个比利时jazz音乐家时就犯晕,这很值得怀疑,多半是死后追认的吧?少年时代,有一天,金格的老爸(这事也很值得怀疑,吉普赛人对直系亲属也没有唯一性的指认)捡到一把吉他就当做生日(更值得怀疑)礼物送给了他,于是这哥们就弹上了瘾,一不小心,金格弹出了很高的造诣,比现而今在北京地铁里卖唱的歌手都要棒,并且他们演出的时候,他拿吉他出来伴奏,就这样,在大篷车上诞生了欧洲最早的jazz 音乐。有一天不幸降临到了他的身上,大篷车上的劣质服装被点燃了,酿成了火灾,金格从此失去了右手上的两根手指。然而乐观的吉普赛少年从痛苦中走了出来……
怎么看着像说一段好人好事?
这个,真的是个奇迹,真的,我也会弹吉他所以我知道,当然,确切点儿说,是曾经会弹,我的左右两只手各有五个手指,一根不少,可每每弹起吉他的时候,就觉得不够用,倒腾不过来,忙得慌,我想,如果我侥幸长了十二根指头,又有了足够的耐心的话,没准我会把《爱的罗曼司》的后半段给攻克下来,可是我感到力不从心,后来绝望的放弃了,其实老实点儿说,最根本的原因在于,就泡妞而言,《爱的罗曼司》的前半段足够用了。
金格在他自己的唱片封面上,总是戴着一顶礼帽,然后叼着一根烟,做陶醉状……神啊,他们都是音乐领域的神,如果说帕格尼尼是小提琴领域的神人的话,他也是,帕格尼尼为了表现自己的小提琴技艺,故意弄断了小提琴的两根琴弦,照样演奏;金格为了和他分庭抗礼,弄断了自己的两根指头。考虑到他演奏的时候还要抽烟,时不时的弹一弹烟灰,这时候,顶多只剩下一根指头了,天呐!想到这里,我们只能感叹上帝对人类真是太不公平了。
斯蒂芬.葛莱帕利和金格.莱因哈特的爵士音乐的黄金时间,恰恰是两个人密切合作的那一段时间,诞生了很多的金曲,我们现在能有幸看到的唱片,绝大多数是由这两位共同演奏的,可以这么说,如果没有他们俩之中的任何一个人,或者说,如果机缘没有让他们俩在1933年南特的那家小咖啡馆里相遇,那么,他们中的任何一位和另外一位都毫无意义,一生碌碌无为然后郁郁而终,这就是上帝创造的历史,这就是存在主义,存在与虚无,偶然与必然,荒谬与意义……这是萨特的哲学,跟音乐无关,按下不表。
斯蒂芬.葛莱帕利后来去了爵士乐的故乡美国,他成长为一代爵士乐大师,在爵士小提琴领域里无能出其右者,也正因为如此,他得以和这个时代,历史上最伟大的音乐家们合作,小提琴和钢琴的合作最为精彩,和他合作过的钢琴大师,包括杜克.艾灵顿公爵,奥斯卡.帕特森,和海上钢琴师,这几位也都是传奇;他还致力于爵士和古典音乐的合作,钢琴,小提琴,交响乐队,甚至马友友,也正因为如此,他最终得到了学院派的承认,他死后的那一年得到了格莱美终身成就奖,而由于金格的嗜好,考虑到维也纳金色大厅里不容许吸烟,而且护照问题依旧没有着落,他死前还在颠沛流离。2007年,斯蒂芬.葛莱帕利逝世十周年的时候,百代出了一版纪念专辑,成为了jazz经典,而有意思的是,那张碟的题目耐人寻味,叫做《Django》。
斯蒂芬的很多单曲都非常有名,而且很耐听,值得玩味,有一曲叫做《flamingo》(火烈鸟,这个东东跟西班牙有点儿渊源)的,我也是百听不厌,但是网上没有找到链接,就无法拿来和大家分享了。这一曲是和另一位法国爵士钢琴神人米歇尔.派卓奇安尼(Michel Petrucciani)合作的,说到这哥们,更是一段传奇啊!怎么写着写着,觉得爵士音乐史好像《隋唐演义》一样精彩,充满了《五异人传》《东京奇谭录》《红色笔记本》这样的奇人奇事,光怪陆离,精彩纷呈,这么看来村上老师写的《爵士群英谱》真不怎么样,这么些神人都没有给人家封神树榜,太不够意思了也。如果不幸看过米歇尔.派卓奇安尼演奏爵士钢琴,或者金格.莱因哈特演奏爵士吉他,我想那些在中央音乐学院里攻读演奏家培训班的童鞋们都好去死死掉了。哦,忘了说了,他是一个侏儒,只有90厘米高,两只手的手掌只有5岁儿童的体积和三岁儿童的力度,终年37岁,至今仍然是法国历史上最伟大的爵士钢琴大师,情况就是这样。斯蒂芬还是一个爵士乐的作曲大师,他的很多单曲被好莱坞频繁的用在电影里当做主题曲,不知道有没有付给人家版税。
其中的一首,我常年用来当手机铃声来着,就是斯蒂芬和金格合作的《lover man》(oh,where can you be?),后来这首歌被爵士名伶比莉.霍利黛唱火了,火遍了大江南北,这是属于“很jazz”的音乐。所以如果我没有接你的电话,不要着急,千万不要着急,我不是在洗澡,上厕所就是在听音乐。
您耳畔回响着的这一曲的《tea for two》就是斯蒂芬.葛莱帕利和金格.莱因哈特两个人合作的经典,仔细听听吧,尤其是那个只有三根手指的吉他声。太有特点了,简直绝了:最开始,好像有个不会弹吉他的二百五,抱着一把不知道是音箱有点儿跑风还是弦没调紧的破吉他,猫在小提琴手身后的过道里,瞎捣鼓,然后兴高采烈的走到了前面……
2009/5/27 什么是爱情?什么又是雨点? 今天同一位认识不久的姑娘吃水煮鱼。不是知春路的那家“沸腾鱼乡”,也不是和“舌头不过脑子姐姐”或者那个总是出现在梦里的饶舌不良女青年,而是在西直门的成铭大厦,和认识不久的姑娘。情况就是这样。还有一个有为女青年,我曾经答应她请她去吃知春路的水煮鱼,后来每每阴差阳错的就错过了,然后就一直错过,直到错过变成了错误,miss grows mistake,她至今完全丧失了那个幸运的时刻,机会,就是我带她去知春路吃水煮鱼,因为她此刻身处北欧,芬兰地处北极圈内的极昼地带,那里别说水煮鱼了,想买一粒花椒都得驱车200公里,不过有的是三文鱼倒是真的。
还有两位可爱的姑娘,她们相隔了8年,彼此并不认识,她们很不一样,我是说可爱的很不一样,就像可爱的顶点,一个发生在电池的正极,另一个在负极,她俩唯一的共同点是毕业于同一所大学,8年前叫做北京广播学院,8年后叫做中国传媒大学。我是在8年前的某一个瞬间认识了广院姑娘S然后在8年之后的另一个瞬间认识了中传姑娘N的,事实就是这样。巧合的是,她们还在同一所宿舍楼里睡过觉,虽然彼此并不认识,其间相隔8年,从大一辛辛苦苦读到大四,然后再重新来过,含辛茹苦的重读一遍,需要花费的时间,也是8年。8年前的姑娘S告诉我,她们学校里有一家做水煮鱼的小店颇为地道,正宗,就是麻和辣的火候、分寸感和层次感恰到好处,鱼片的质感妙到巅毫,所以她很爱吃,她答应请我尝尝,于是我选了一个春和日丽的上午去学校找她,那天是周末还是她的生日,可那家吃水煮鱼的小店里座无虚席,我们在旁边等了很久,我劝她放弃吧,于是我们最后花光了她的饭票在食堂里大吃了一顿,那家食堂的点心真是不错,对我而言,确切的说,比水煮鱼强多了,可我还是安慰了她,记得我说,有的是机会,我早晚会在这里吃到你请我吃的水煮鱼的,放心好了。可时间就这么一天天的过去,机会一次次的错过,直到相隔天涯,世事沧桑,水煮鱼的事情变成了一件小事,我们说完就忘了,直到相忘于江湖,彼此,也许现在哪天我在北京的街头再见到她,也肯定不会认出她来。
8年后的姑娘N也向我提到过那家做水煮鱼的小店,说她很爱吃,味道正宗极了,我在电话另一头的感觉是,恍如隔世,记忆的碎片瞬间整合到了8年前的另一天,好在是讲电话,我说是嘛,没准我知道那家店。她说好啊,那你请我吃吧,我说没问题。于是,我选了一个秋高气爽的下午,给她打了电话,那天正好是她的生日,由于我忙着在机房里剪片子,所以很不愿意赶去很远的广院找她,于是我们改去新疆办事处吃了大盘鸡。大盘鸡和水煮鱼有什么灵魂层面的区别吗?不知道,我想没有,也许去必胜客,哈根达斯也没什么区别,就现实层面而言,可对我而言,不一样,冥冥中的某些细微的差别,小的就像系统文件夹里一个不起眼的只有几个字节大小的隐藏文件,或者一个小小的病毒或木马,也许,对她们而言,和我,其实也一样,都是一件小事,不起眼的小事,说完就该忘掉,像你每天唠唠叨叨说过的很多废话一样,不知道,也许,恐怕也一样。
可是,8年,同一所学校,不曾谋面的两个女孩,同一家小店,一样的水煮鱼,一样的事与愿违,阴差阳错,一样的自己,差别是又老了8岁,这些无聊的联想会让你顿生无限的挫折感,沮丧,好像自己一直不曾做过什么。再想想轮回,因果,缘起缘灭,人世蹉跎,恐怕这些都是没有意义的胡思乱想。
我在想,为什么总是姑娘,为什么总是水煮鱼,我想,这个问题慢慢的变得形而上了起来,尤其是到了我这把年纪。事情总是这样开始的,“请你吃饭好吗?”“好啊。吃什么?”“随便,你想吃什么?”“你爱吃水煮鱼吗?”“嗯...呐...哦...还,还好吧...”“那太好了,那我们就吃水煮鱼吧!”……就像一部电影,开始的那一副画面和结束的那一副画面总是那样的相似,故事以相同的方式开场,不同的方式结束,可过程千篇一律,我们乐此不疲。
所以你明白了,我想说的其实就是,我不喜欢吃水煮鱼,而姑娘们总是热爱水煮鱼,这里存在一个类似火星金星,阴阳数术,牛唇马嘴的小小的矛盾,或者说悖论,就是这么简单。好在今天改吃牛蛙,谢谢善解人意的姑娘们。
两天前,同另一位姑娘在朝阳9个剧场看话剧来着,一部名为《你好,打劫!》的多幕话剧,小剧场,第五堵墙,布莱希特,话剧不错,可姑娘说她不喜欢,我问为什么,她说太累,我也渐渐的觉得很累,生活已经很丧了,我们当然没有理由花钱买不自在来着,就像看一部很丧的小说,看一部很丧的电影,看一场很丧的球赛,或者和一个很丧的家伙谈论戏剧,哦,对了,那一晚,我们没有说相声,我第一次听到了一个很不地道的对自己的评价,第一次,真是匪夷所思的第一印象。她竟然认定我是个gay...
虽然这样不错,以一个貌似很有安全感的伪装去切入正题,不过我觉得不妥,有点儿不够地道,所以,也许,没准下周带另外一个姑娘去刘老根大舞台看看二人转。想想就兴奋的睡不着觉。
我的生活貌似丰富多彩,姑娘们貌似来去匆匆,可只有我自己知道,人生几度秋凉。那是大学一年级的时候,我也整天忙忙叨叨的,隔壁寝室的一位神人一天拽住我问:“哎,你丫每天忙活什么呢?”——我说,我忙着失恋呢,他哈哈大笑然后指着我说,送你一个雅号吧,失恋率100%,我颇为得意,找来另一位神人,用乙烯涂料把“失恋率100%”写在一个文化衫的背后,每天背着就这么招摇过市。此后一语成谶,覆水难收。
至今想来,倒也没什么好后悔的,因为我早就参透了人生,发现选择之于个体是无意识的,简单点儿说,就是没的选择。唉,这样不好,不该这么写,一来显得我倍儿看破红尘,二来显得我倍儿绝望,其实都不是。我对生活充满了好奇,懵懂和憧憬,我没有曾经沧海,弱水三千过,一瓢饮的机会都没有,所以,所以,好在我们还都年轻。
我很喜欢一句歌词,“那些来去匆匆姑娘,带我走进快乐梦乡,却教我越来越习惯,对漂亮的,眼睛撒谎……”——这句歌词曾经闹出过一段不小的风波,和我同样喜欢这句歌词的一位神人,也就是上文提到过的用乙烯材料涂鸦的书法家朋友,他是我的大学同学,一天上课,他把这句话抄在自己的笔记本上,他的女朋友无意看到了,然后嘤嘤的哭了一整天,当然惹得她伤神的还有后面的那一句:“悲欢离合还是旧情难忘……”书法家朋友绞尽脑汁,说光了全世界各种不靠谱的话来安慰他的女朋友,死了脑细胞无数……后来,他们就这样吵吵闹闹的谈了14年恋爱,几天前才告诉我,他俩打算结婚了。其实要说人生没有选择,用在他的身上最恰当,因为我上一次见到他的时候,他拉着我的手,语重心长的对我说,我冤啊兄弟,14年了,14年的不白之冤啊,就冲那一天,我也不能就这么算了!
你看。
有一位诗人叫做杨黎,他是我的另一位诗人朋友的朋友,我和他喝过酒,他喝酒时的状态很不寻常,我是说状态与状态之间,情绪与情绪之间的转化,十秒钟之前他也许还在和你侃侃而谈的描述着某一个姑娘的臀部,十秒钟之后在你还没有来得及在大脑里将那只美妙的臀部形象化完成,他也许已经进入了酣睡的梦乡,就是这么一神人。不过考虑到他们之所以是诗人而不是其他什么人,我多少也算是可以接受——诗人的大脑,开机、关机、重启的速度比旁人快得多,这跟配置没关系——我也看过他写的诗,最喜欢其中的一首,“我看见小红走进5号楼/上了电梯,按了17层的键钮/我就站在17层,我在等她/电梯到了,停下,打开/我没有看见小红出来”完了。题目叫做《情诗》。
他还写过一些诗,我就不会背了,只记得住其中一些的名字,比如这一首,我也很喜欢,我是指,题目很喜欢,叫做《什么是爱情?什么又是雨点?》
就是这些,这些就是一个普通的夏夜凌晨四点,一些瞬间在一个孤独男人脑海里绽放的烟花。“你可曾在侧面看过绽放的烟花,你知道那会是圆的还是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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