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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7/12 又去了东岸酒吧...
今晚,又带了两个朋友,同去了东岸酒吧。演出的乐队叫做“金佛三重奏”Golden Buddha JAZZ Unit
屋里有点儿闷热,旁边一个姑娘睡着了。我们喝的是咖啡味的百利甜酒,加冰块,这种酒还有薄荷巧克力味的,最适合夏天就着爵士来喝
我们进去的时候,正赶上他们在排练,于是听了几分钟不错的即兴。钢琴是个不知国籍人士,我猜他是来自东欧的斯拉夫人种,反正也无所谓,因为他的中文已经说的很遛了,并且给自己起了一个吊诡的中文名字,金佛,发音更加古怪,叫做KongHongWei,妈的,不知道是不是在广东的预科班学的国语,不过钢琴很棒,其中弹了一段我很熟悉的jazz旋律,死活想不起来是哪首,反正很老了,经典的jazz钢琴;贝司是黄勇,戴着一副眼镜,敞着白衬衫的前两个扣子,我们猜他白天没准在国贸的那个IT公司搞技术来着,反正看上去一点儿也不像是个搞音乐的,我告诉她,这一点儿的确很奇怪,就是所有的贝司手都长得很质朴,不是像电工,大厨就是像个理工科的学生,他的贝司弹得不错,不卑不亢,丝丝入扣,当晚听了一段贝司的solo,也是上面那首曲子里的,很隐忍,华丽而不张扬,总之就是jazz该有的味道,恬淡,慵懒。由于离得很近,我能听见他的手指敲击琴弦的啪啪啪的声音,不是从音箱里传来的贝司的音阶,那种蹦蹦蹦的声音,就是左手手指在品位上按弦时,琴弦碰到木头发出的声音,还有手指在琴弦上滑动的声音,很有意思;鼓手是个身材曼妙的日本小男人,穿着一件修身的海魂T恤,我们从他的神态中,就能读出日本男人与身俱来的那股“贱贱”的感觉,他叫Izumi,鼓打的很好,搞得他自己都很陶醉,当然了,我们听着也很受用;出门的时候,我们看见了刘元,像个老痞子一样,爬在吧台上和人聊天。 一天又被我晃过去了,明天要去跑步,游泳,带巴蒂去森林公园裸泳,去超市买咖啡,抽空儿把股票全卖掉……
我想起来一位不知名少女的博客,叫做:“来人间晃一圈,不过一顿自助餐”
不再纠缠无聊的问题了...一个月前 在798艺术工厂
今天一觉睡起来,混身的细毛汗,更加的头晕脑胀了,跟完全没有睡一样,所以我决定,不再考虑昨天那个无聊的问题了。昆德拉大叔早就告诉过我们,人类一思考,上帝就发笑。所以以后再遭遇哲学命题,我选择去旁边,做三个俯卧撑先。
人类的愚蠢,就在于,以为人生是自己选择的。所以知不知道答案,对我们来说,有屁用……
2008/7/11 心是孤独的猎手... 十几年前,有一天,我问一位语文老师:
人,为什么要结婚呢?
我也不知道我为什么要那么问,我搜索记忆的碎片,试图想起来,我为什么要问这个问题,支离破碎,我想不起来,不过我记得我问过,仅此而已。那时候我还在上中学,和大多数那个年纪的男孩子们一样,傻得冒泡,不过我想,我的同学们一定不会去问这样的傻问题,虽然他们其实和我一样,对婚姻,这种存在的意义一无所知。类似的问题还有很多,有些甚至困惑了我们好多年,直到有一天,突然明白;但那时候,被那些问题困惑着的中学时代,绝对不会有人主动去问,或者问了也没有人能告诉你答案——在我看来,这就是,所谓的“成长”——通常情况下,我选择和他们一样,做沉默的大多数,除了那一天。她回答我说:
每一个人,每一个个体都是一个孤独的灵魂,这是不完整的,于是他们必须在茫茫人海中苦苦寻觅,直到找到另外的一半,和另一个人的灵魂相结合,这样的人生才算完整……
我敢打赌,这不是那位老师的原话,否则她完全可以去演琼瑶的肥皂剧,而非屈就在中学里当一位语文老师,不过她回答我的大意就是如此,我印象深刻,因为此后翻来覆去的琢磨了好几年,特别是“完整”这个词,印象深刻——嗯?又好像是“完美”?我的记忆力开始衰退了,这不是一个好的信号——反正就是特美好的意思,表达和谐美满的思想,总之肯定不是“圆满”,这鸡巴词是多年以后被李宏志弄得才臭了大街的。这个回答令我很是神往,当时惊得目瞪口呆,此后继续无限遐想着神往了好几年,然后中学毕业了,上大学,大学毕业了,上班,上班毕业了,继续上大学,大学又毕业了,继续上班……我知道我也许永远没有办法真正从某个地方毕业,因为两年前,我妈开始第一次和我探讨“是不是可以考虑终身大事”这个无厘头的问题。
我之所以觉得这个问题很是无厘头,是因为当时我正在思索着另外一个更加高屋建瓴的问题,一个复杂的哲学命题,关于婚姻之于个体,完美性,或者说完整,是构建还是损毁……妈的,这个哲学问题太深奥了,深奥的一塌糊涂,搞得我头晕眼花,满脑子浆糊,至今也没整出个三六九来,所以根本没有心思和我妈去探讨那个“是不是..”的人生命题。人生命题毕竟简单,也无所谓答案的有无和正确与否,因为人生每时每刻都在继续着,不会因为你没想明白就兀自停下来,答案往往来自于过程中,只要你选择继续活下去,选择行动而非思考,答案这种东西早晚会来,对或者错,也毫无意义,如果你想反悔,退出,重启,嘿嘿一笑,假装从来没干过,一个新的答案又会从天而降;而哲学不一样,属于庸人自扰的范畴,你如果无法想明白,就永远没有办法从那里毕业,让我们继续下一个命题吧?没门!这个游戏无法选关,也没有秘笈,一个声音高叫道,呆在那儿,你没有自由!
哦,我得说的明白点儿,我在想的另一个问题是:婚姻之于个体的意义,真的是使不完整的灵魂变得完整吗?要不,或者其实是一个负面的消极结果,就是使那个本来挺完整的个体,本来挺完美的灵魂变得不那么完美,一个人的个人时间,和个人空间,被另外一个灵魂占用,这种现象对于“完整性”或者“完美性”而言,到底是构筑了呢,还是损毁了?
……这样不好,不写了,我去做几个俯卧撑了,然后洗洗睡。
明天再继续吧。也许。
2008/7/10 滋出二丈的尿去... 放眼看看在东岸泡吧、听爵士的那些人吧,除了一本正经,衣冠楚楚的外籍禽兽们,就剩下那些30郎当岁的,偶尔追求点儿情调的过气,失意伪小资们了。“过气”指的是比起当下的那些80后们,他们不再是社会的主流了,或者说不再代表社会潮流的指向,不再一无所有,不再义无反顾于是不再自由;“失意”指的是比起那些所谓的高尚人士们,他们不是社会的栋梁,他们还没能锦衣玉食,没能像衣冠禽兽们一样的体面,于是更不自由,还是20元一瓶的青岛啤酒,还是发发牢骚,互相瞧着不顺眼,“不自由”之于“自由”是两个层面上的,物质上的和精神上的。最后我发现,我也是他们中的一员,这个发现让我倍感沮丧,丧的抬不起头来。
也许以后,我不会再去那种场合了。听听jazz,可以选择呆在家里,点上点儿蜡烛,整两瓶啤酒似乎一样的效果,更重要的是,冰箱里的燕京啤酒,只需要2元钱一瓶。1996年,电视台里放着一部非常不错的电视连续剧,最早的反特题材的电视连续剧,刘佩奇和王志文演的,名字叫做《无悔追踪》——里面有一句经典的台词,刘佩奇扮演的北京老片警对着代号2571的王特务说,“我就不信,你还能滋出二丈的尿去?!”——和吴老师一样,我也认为这句话不是震慑特务的,而是用来诋毁伪小资们的,你资,我让你丫资,看你能资出二丈的尿去?!
我错了,我再也不资了。
想想自己听jazz这么些年来的历程,应该说受益于两位精神导师对我的影响,一位是村上春树先生,一位是伍迪.艾伦。村上春树是个jazz迷,不但自己收藏着上千张的迷纹唱片,用老婆父亲给的钱开过一家爵士酒吧,还很爱写关于jazz的文字,有一本书,随笔集,配和田诚的漫画,叫做《爵士群英谱》,这本书是我的卸任女友送给我的28岁生日礼物,这本书应该可以算是我的启蒙吧,虽然在此之前就听JAZZ,但是没有体系,只是因为听着好听,甚至连什么是jazz都完全不懂。此后记住了很多人的名字,Stan Gets,Bill Evans,George Benson,Jeff Lorber,Rippingtons,Fourplay,有一个叫做Bob James的人,我反反复复听了很久,有一年左右的时间吧,他们同属于一种流派的jazz,就是smooth jazz。
2002年,一位情场失意的性情中人决定离开北京了,他最后一次来我家找我,我们去路边大排档喝得头晕脑胀,临走的时候,他扔给我一个黑色的塑料袋,说是算送我的临别留念。回家之后,我打开塑料袋,发现里面是十几张原版的jazz CD,都是老厂牌的大制作,经典曲目一应俱全,我很吃惊,心想这个家伙难道从此不再听jazz了吗?难道失恋的人只适合听摇滚?
此后,那十几张CD又陪伴我渡过了很长的时间,惨淡的两年,冷冷清清凄凄惨惨戚戚,其间,我也经历了数次情感生活的变故,还包括事业上的,最穷的时候,穷的连裤子都穿不上,没法出门,只是和他不同,我还是死皮赖脸的在北京死磕着,而且,我还是一直喜欢听jazz。
伍迪.艾伦的电影里充满了jazz,浓的化不开的爵士迷情,我一度很迷恋他的电影,爱屋及乌的喜欢那些jazz,直到两年前的《赛末点》,伍迪.艾伦老师才换了口味,改让我们听歌剧了。30岁——60岁听听jazz,60岁以后,也许改听歌剧,听上去是个不错的选择。伍迪.艾伦老师最近娶了他的前女友的韩裔养女,真他妈够乱的,也许不听听花腔女高音,真转不过来这弯。
不光是在电影里,伍迪.艾伦在现实世界中,就是一位相当有造诣的JAZZ乐手,有一年奥斯卡奖颁奖礼,伍迪.艾伦的电影《安妮.霍尔》得到了最佳导演的提名,但是没有能够等到结果宣布,伍迪就匆匆离开了,令众人瞠目结舌,原因是,他是一位jazz 黑管演奏者,每周一必须出现在曼哈顿的一家酒店里,和他的乐队一起演奏jazz,雷打不动,这个传统项目保持了三十几年,至今还是游客去纽约的一大景观。很神奇啊,伍迪今年73岁了,越长越像霍金了,但是他还能吹jazz黑管,并且娶一个二十几岁的女孩。
王家卫的电影里也到处是jazz(除了《东邪西毒》),这家药店,也很美好。我是直到上个月才看了DVD版的《蓝霉之夜》的,喜欢的不得了,尤其是诺拉.琼斯最后买了车,在高速公路上和纳塔丽.波特曼分手道别的那一段,美妙的不可方物,我很纳闷为什么这么好的电影,没有弄出多大的动静呢?怎么没什么人评论它呢,连跳出来骂娘的都一个没有,很奇怪。诺拉.琼斯的jazz我也挺喜欢的,虽然他们说,那不是jazz,不是就不是呗,我是听歌,又不是听曲种。她的新专辑《Not too late》很不错,我听了很久。
星象学说,我这种天蝎男容易对外物成瘾,并且很难戒除。似乎真的是这样的。我还容易因为喜欢某人的某个方面就去试图喜欢他的另外的方面,尤其是当那些方面对我来说很疏远的时候,好奇加之迷恋,更容易成瘾。
喜欢jazz的老男人们通常不是球迷,这是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的分水岭,只有上文提到过的我的那位朋友和我是两个另类。而我,也渐渐的对它心灰意懒了,伍迪.艾伦偶尔会去看看篮球,NBA,他是老尼克斯队的球迷,如果纽约尼克斯队有幸杀入东部决赛,你就能在麦迪逊花园体育场,看到伍迪.艾伦的身影了;村上春树热爱长跑,曾经数次参加波士顿马拉松赛,考虑到他也是快60的人了,而且是个除了鱼类之外的素食主义者,真是难能可贵啊,村上年轻的时候是个棒球迷,他的主队是日本职业棒球联赛中的中日队,主场在神宫球场。顺便说一下,棒球在日文里叫“野球”,发音也差球不多。
2008/7/9 只是一家零度的动物园... 昨天说了JAZZ,今天索性再继续唠叨几句吧...
也许我对在东岸酒吧里,演出live Jazz乐的那只乐队的评价不够中肯。就享受而言,应该说,还是很美妙的。爵士乐,从上个世纪20年代的美国新奥尔良,发展到了今天,经历了许多的变迁,就音乐本身而言,也发展扩大出了许许多多的分支,从最初只有那些根本不懂乐谱的老黑人玩的爵士乐,到后来有了美国白人的参与,看过电影《New York! New York!》的人肯定记忆犹新,包括昨天提到的Chet Baker,本身就是一个纯种的白人;后来出现的所谓big band,也纯粹是由美国的移民白种人完成的对爵士乐本身的升华,这时候,Jazz才从纯粹瞎玩的阶段上升到了理性的高度,当然了,即兴的部分永远会得到传承,这是Jazz的灵魂;直到30年代中后期,Jazz才有了记谱,调性和音律才有了所谓的风格化的内涵,之前的所有经典段落,只存在于恰好位于那家酒吧或者club里醉眼惺忪的聆听者的记忆里,一去不复返了,一如我国的很多民间艺术,口口相传,所以逝者如斯,世存的,仅有为数不多的几张黑胶唱盘,现场录音,吱吱嘎嘎,损毁严重,我听过最早的jazz,是从其中的一张里修复出来的数码音响,是著名jazz钢琴家的独奏,仔细聆听,钢琴声像是从20米远的山谷中传来的,中间的时空,充满了酒吧里的瓶子,杯子,桌椅板凳,男男女女,说说笑笑的杂音,甚至还有酒客的调笑淫乱之声,可见当年的观众素质也未见得比现在的就高。
这部电影的意义,在于标志着在JAZZ领域里,年轻的白人最终战胜了不可一世的黑鬼老头。这是说笑,不过确切的说,《海上钢琴师》的年代里,无论天才1900,那个小号手还是来叫板的都是纯天性的艺术家,没有理论,乐理基础,音乐发自肺腑,天然去雕饰,清水若芙蓉,那些接受感动的人,也来自五湖四海,三教九流。后来似乎就不同了,我看过一部美国电影,叫做《霍兰德先生的乐章》(Mr.Holland's opus),里面有一个情节印象深刻,霍兰德先生有一位女学生是个古典钢琴演奏者,她问过霍兰德,什么是JAZZ,霍兰德让她随便演奏一段,女生不解,弹了那个臭大街的圣诞歌曲jingle bells, jingle bells的音乐,老师用拍手的方式给她打拍子,然后停下来,让她重新弹,霍兰德老师用了另外一种方式打拍子,于是感觉诙谐了很多,趣味性和灵动感瞬间产生,大家愕然了,然后霍兰德老师解释了一番,关于切分音符的问题,还有6/8拍,和3/4拍的一些理论知识,jingle bells的音乐在继续,镜头一转,成了一只乐队,JAZZ就此诞生了!很美妙的瞬间。
再后来,jazz乐发展到了美国的东海岸,纽约,华盛顿,这时候的jazz更细腻了,也更通俗了,jazz 的理论也得到了完善,但jazz乐手的主角不再是目不识丁的老黑们了,许多专业的古典音乐家参与到了jazz的创作和演奏中来,此后,jazz走向了两极分化,一类更唯美,更精致,更艰深,更典雅,是右翼中产阶级知识分子们的最爱,你可以笼统的称其为“小资”,这类爵士发展出了很多很多的分支,COOL,FUNK,HARD BOP甚至dixieland等等等等;另一类,更随性,更流俗,更包容,更声色犬马,也更有生命力,但统统流进了咖啡馆和布鲁克林区的酒吧里,jazz乐融化了来自南美的音乐,融合了BLUES,Souls,融合了甚至是百老汇歌舞和非洲的鼓声,诞生出了很多更有意思的品种和怪胎,swing ,bules,fusion,还有我很喜欢的bossa Nova。
小野丽莎就是凭借Bossa Nova红遍全球的,其实在她之前,jazz早就完成了全球化的扩张,比美国的自由民主的扩张速度要快很多。日本曾经诞生过很多jazz大师,倍受吴老师推崇和厚爱的久石让就是其中的佼佼者。我看过一部日本电影,翻译作《五个jazz少女》,里面扮演jazz大师,世外高人的神秘老头,是由竹中直人扮演的,笑死人了。这个家伙的长相就很有喜感,套用“不怒自威”这个成语,属于“不荡自淫”系列,其委琐举止,倒透出一种典雅,和诗意的曼妙,这个角色太适合他了。竹中直人的电影里,我最喜欢的是《东京日和》。
有一点很奇妙,就是jazz乐其实是自于最本真的,最感性的,最随性妄为的一种状态下的产物,但是随着它的发展和完善,音乐中的理性主义成分被注入的越来越多,慢慢的,竟然演变成了最理性,最冷静,最客观的一种音乐形式,最恰当的词,让我想想,也许是清萧或者冷竣。颜色上说,就是从一种极暖的红色,演变成了极冷的青色。我一直试图找到一些比喻的方式,但是没有特别合适的,我想,60'年代之前的JAZZ乐更适合大麻,鸡尾酒、干红或者二锅头;而70'年代之后的,只能是威士忌加冰块,威士忌得是顶级的,冰块还不能加多,三块为上限。有一个很好的实证,就是从美国黑鬼窑子新奥尔良走出来的jazz乐,最终被玩得最好的,最登大雅之堂的,都是由一些高度理性的民族和人种来完成的,德国诞生了近几年伟大的jazz大师,还有日本人,他们都是以冷静、呆板和理性著称的人种。
对于这两种革命道路的JAZZ乐谈不上好坏优劣之分,就我本人而言,也听得不多,不全,我只喜欢自己喜欢的,不较劲,不强求,不附庸风雅,jazz有时候最好拿来做比较的,就是喝酒,微醺时最好;靡靡之音也是,听到恍惚时刻为宜。漫饮宜舒,放饮宜雅,病饮宜小,愁饮宜醉,春饮宜庭,夏饮宜郊,秋饮宜舟,冬饮宜室,夜饮宜月……古人对于的喝酒的缜密心智可以拿来和听jazz的精致生活相比——总之就是一个字:“讲~究~!”——靠!老子玩的就是精致,玩的就是高雅!怎么着吧?!我想起了《大腕》里那个疯了的哥们的内心独白,“楼子里站一英国管家,戴假发,特绅士的那种,业主一进门,甭管有事没事都得跟人家说,May I help you sir?一口地道的伦敦腔,倍有面子……我觉得怎么着也得两千美金吧?呸!两千美金?那是成本!四千美金起!你别嫌贵,还不打折...”——jazz和“成功人士的心理”似乎没有什么必然的联系,我想,至少我的日子过得一点儿都不精致,刚吃完一份3.5元的陕西凉皮来着。
我喜欢的jazz乐,有早期的没有产生风格的老黑鬼爵士,还有后来的big band,以及通俗一点儿的smooth jazz, swing jazz,blues 以及更加pop 的bossa Nova, 没有厚此薄彼的意思,至于密尔斯.戴维斯他们后来改良了的jazz,说实话,听着头晕。爵士乐有两点很让我中意,第一就是它的包容性,虽然jazz存在标准的四重奏、三重奏和五重奏组合,但是也能溶入各种音色的乐器,音乐本身的色彩可以很丰富,口琴,小提琴,班卓琴甚至手风琴,我听过一张手风琴参与的jazz乐队专辑,很不错;口条和声带不管长成什么样,烟酒过度还是撕裂沙哑,公鸭嗓子亦或者是破锣,都能作为一种叫做人声的乐器参与演出,同时这种乐器的音色也是最丰富的,jazz里叫做vocals。jazz的意境可以很开阔,是一种豁达的音乐形式;现在也有了溶入电子风格的jazz,坦白的讲,我不甚欣赏的来,jazz还是不插电的好;女流氓刘索拉搞过溶入中国民乐的jazz,坦白的说,我更加欣赏不来。第二就是随性,看看《New york! new york!》里中低音萨克司和钢琴的谈话,戏谑,一唱一和或者争风吃醋,很美妙;《海上钢琴师》里,1900用旋律表现的那几个小人物,惟妙惟肖,还有录唱片时经过眩窗的那位少女...;这些都是即兴的魅力,可欲而不可求,很多即兴演奏的jazz段落成为了经典,并且无法复制……
我喜欢的关于jazz的电影排行榜:《纽约 纽约》,《海上钢琴师》,《JAZZ春秋》,《情满夏湾拿》(就是哈瓦那,不过我更钟意这个翻译),《岁月留声》,《五个jazz少女》,《琳达!琳达!》。
说了这么多,不是为了普及乐理知识,只是为了说明,也许,我对在东岸酒吧里,演出live Jazz乐的那只乐队的评价不够中肯。jazz有很多种,她们的那种也很美妙,也很能打动我,只是也许不是我认为的最好的jazz而已。那只乐队的钢琴很不错,是由一个长鬓角的老外男人弹奏的,舒缓,沉醉,不是和别人PK时的那种纯粹眩技的钢琴弹奏,SOLO部分精彩绝伦,套用一句不贴切的中文形容词叫做“如泣如诉”(我发现,用中文来描述jazz 的音乐,有点儿别扭,同样的,用英语肯定也写不出来《琵琶行》so many big and small pigs fulling down into the jade plate...),美妙的jazz钢琴,在于你能听出钢琴说话的声音,诉说,抒情,沉吟,啜泣甚至是呼吸——喘息声很重要啊,有一部纪录片,叫做《从毛泽东到莫扎特》,讲的是一位美国的小提琴大师,在文化大革命的时候来了中国,他教中央音乐学院附中的一个小女孩拉琴时,要求那孩子把旋律唱出来,然后指点她拉出了小提琴喘息的声音……那家伙的钢琴就臻于这种境界了;贝司也很好,是一个中国乐手演奏的,他似乎是乐队的灵魂,贝司的声音很闷,听得是震动,蹦蹦蹦的,要像弹棉花,还有更低音的贝司,长得像大提琴;那只乐队的鼓有点儿鼓噪了,搞得人家心里乱乱的……
在我的6点钟方向,一位姐姐喋喋不休的说着话,从阳朔到阿里,从地震到欧洲杯,从长岛冰茶到伏特加,搅的我实在是心烦意乱,而且她的声腺是属于那种次声波的音频,分贝不大,却刺耳,重要的是,她根本用不上喘息,一句接一句,喋喋不休;在我的2点钟方向,进来了一男一女,女的坐在我对面,戴着红框小眼镜,纤细的体型,竟然还拿着一只长长的围巾,一看就是那种典型的神经质,伪小资,自恋狂,脑子进水了的CBD小白领自命不凡OL红颜薄命系列,她根本没有心思听音乐,上来就挥舞着数码相机,拍桌上的蜡烛,乘满酒的酒杯,连烟灰缸也不放过,然后叼上一根烟,歪着脑袋琢磨,仔细归置了归置桌面,继续拍,她男朋友接过相机,于是更热闹了,内女的,坐在窗台上,正面,侧面,歪着头的,低着脸的,含羞状的,愤青状的,后脑勺的,头发遮满脸的,围围巾的,变成帽子的,遮住嘴的,蒙住头的,各种体位姿势一流够——我敢打赌,丫一回家,第一件事就是贴照片写博客,说,我在东岸听了jazz,很好……然后,我的10点钟方向,来了一个老外男人和傍着他的寒蝉中国小妞,老外是那种西班牙语系国家的粗胡子扁脸的老男人,显得有点儿拘谨,估计在本国也就是个退休烟囱工什么的,女的还不会说英语,西班牙语也不会,就会傻笑,但是那小妞肯定没上当,我在新疆长大我知道,内哥们绝对是外国人,不是维族!后来,6点钟的姐姐手机响了,号称,我一姐们要来了,倍贫,太好了!我心想,还有比她还贫的?!于是赶紧撤了。
吟罢低眉无写处,月光如水照缁衣... 在电脑前已经枯坐一个小时了,其间喝掉了一杯咖啡,抽了3根中南海0.8……想写点儿什么的愿望在我的身体里燃烧着,可是手指轻触键盘的一瞬间,大脑旋即一片空白,想好的那些话叽里咕噜,灰飞烟灭,就像我们小时候都玩过的那种上发条的铁皮玩具,可以在水盆里游泳的鸭子,一蹦一跳的青蛙,还有一边敲锣一边打鼓的童子军,用一枚钥匙上好发条,松开,看着他们撒欢,然后发条释放完了,动作慢下来,最终完全停止,再上发条,继续表演,周而复始,而问题是如果发条上的太猛,那件玩具就算是报废了,放在地上,噗哧一声,发条瞬间松开,青蛙纹丝不动,就是这样。
村上春树有一部长篇小说,题目叫做《发条鸟编年史》,写得无比郁闷,主人公经常陷入如我此刻的大脑缺氧状态,于是他强迫自己振作起来,就说,在脑子里吱吱嘎嘎的拧上发条。可是,现实世界中,把梦游出走的灵魂唤回肉身,原非吱吱嘎嘎拧上发条这般简单。
前天晚上,坐在后海旁的东岸酒吧里听现场演出的小乐队JAZZ,一边喝着青岛啤酒,一边听着JAZZ,live的感觉很奇妙。当晚演出的乐队叫做Quattrogy Jazz Quarter,一台钢琴,一只贝司,鼓和人声的四重奏,唱歌的Jess Meider是个美国人,卷长的金发,消瘦,很有骨感的jazz女伶,穿着一件露出刻薄锁骨的修身连衣裙,深蓝色,midnight-blue,这个词也是跟村上老师学的,(有一首老歌,是Ella Fitzgerald唱的,叫做Misty Blue,实在搞不懂会是怎样的一种蓝?!)声腺很优美,很有爆发力,确切的说,是很有JAZZ范儿的那种女人,但是就我的感受而言,声音中的低频部分缺乏张力,缺少了那种ella,和holiday声音里的慵懒,或者说甜蜜,惬意,随性和幽默感,亦或者是那种温情脉脉的触手可及的亲切感,在Jazz中,美妙的Vocals来自于喉咙深处的呢喃,瞎咕嘟,没人在乎她们的歌词是什么,只是让人感觉很迷离,很舒服就好了,那种声音类似一只肥猫靠在你的腿上,你用手指挠着它的脑门,它眯缝着眼睛舒展身体,尾巴缓慢的拧来拧去,从肚子里发出的咕噜咕噜的声音,就是这种声音,会让给猫挠痒痒的你和猫同时感觉到舒服,Jazz的意义就在与此。女声和钢琴、贝司的互动也算不得完美,一问一答之间,缺乏有机的交流,沟通上略显生涩,也算是美中不足吧。如果你听过Chet Baker 和 Billy Holiday合作过的那些经典的Jazz老歌,也许你也会明白我说的是什么。
我走进东岸的时候,靠近乐池的座位已经被定满了,于是选了一个靠窗的沙发坐好,这个角度很奇妙,看乐池上的乐队演出,需要透过两扇玻璃窗户,我靠着的外飘窗台上立着一只烛台,窗外是后海的水、波光粼粼的水面以及金锭桥和隔岸的灯火阑珊,于是,从我这里的主观镜头看过去,画面很电影:前景是一瓶青岛啤酒,瓶身上满是露水,烟灰缸里未燃尽的烟头,青烟袅袅;中景是烛台,婆娑不休,还有印在玻璃上的水面的倒映,不远处纸醉金迷灯红酒绿,远景才是那个乐队,很有范儿的JAZZ,若隐若现,很有意思。乐队的实际距离离我很近,声音也是从屋里飘过来的,可是影像却疏离,吹弹可破,咫尺天涯……(妈的,我是不是搞的太zi了?)
算了,不写了,我去看部电影,然后洗洗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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