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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志


2009/9/15

瞧这天晴的...

 
     我最近坚持每天发一条彩信给我的一位成都好友,用我的像素不菲的NOKIA手机,彩信的题目都一样,“瞧这天晴的!”
 
     最近的每一天,北京都有湛蓝湛蓝的解放区的天,各种形制的白云,无微不至的阳光,慷慨而谦和;慈祥的夕阳和波澜壮阔的晚霞;晚上则有全息立体的星空图,银河,间或有流星,似乎你希望上天赐福于这个卑微世界的所有礼物,他都打算在这几天一次性送给你了事,所以也许,明年生日和后年生日以及大后年生日的时候,你将一无所获。
 
     从骨子里说,也许我是一个悲观的人。
 
     值得感慨的还有其他很多,天色越美好,我越发现自己已经没有时间去享用它们了。想想最后一次,带着巴蒂在楼下花园里肆无忌惮晒一天太阳的日子,已经是整整一年前的事了。还在一年前,我坐在洒满阳光的长椅上,眯缝着眼睛看着那些步履匆匆,睡眼惺忪的年轻人,无耻而满足,而现在,我和他们一样,沦为了一个在北京被叫做“事儿逼”的动物,高级动物——哦,我的天,高级动物——我“事儿逼”到每天也早出晚归,背着个包包,穿梭于鳞次栉比的高级写字楼和高尚社区之间,钻进各种各样的车门里,陪各路大仙吃饭,喝各种酒精,变换各种笑容,说各种不靠谱的话,并且最烦人的是,还得穿上袜子和鞋。
 
     去年,9个月的时间里,我穿废了两双拖鞋,轻松烂漫,无忧无虑,隐居在北京一隅并打算长期蛰伏,可现在倒好,我连仰头看一眼美妙的蓝天白云,都没有时间停下脚步,嗯,的确如此,我能干的,这几天,无非是抬头看一眼,然后迅速掏出手机,咔嚓拍一张照片,边走边发给我的那位可怜的朋友。
 
     我的那位朋友生活在成都,她最近嫁给了我的老大,于是从老大的马子荣升成了大嫂,这两个称谓都不怎么样,所以我想以后还是称呼她的名字好。不久前,她指派我去成都替她们完成一部栏目剧的拍摄工作,这事对我本是轻车熟路,可,现在,看上去,不会比吃一只芒果更简单。
 
     在锦里的一家依山傍水的茶室里,顺便说一下,那里的拿铁又贵又难喝,老大给我解释着为什么,爱情,没错,是爱情,就像吃芒果一样。可那时的我的思绪早已回到了12年前的福州和4年前的泰国,如果他们不是那么牵强的一定要把,那种热带水果和爱情这种东西联系到一起的话,我也不会想起那些善解人意的女孩子们。物是人非,可芒果,依旧只是芒果。他把他自己的博客命名为“潮湿的手”,并且理所当然的认为,吃芒果的人应该把果汁弄得到处都是,脸上手上,就像爱情不期而遇,甜蜜而黏糊,尝到甜头的同时沾满脸颊,手,脖子和络腮胡子上,这些麻烦令人始料不及,并且棘手,和甜蜜同时到来,一样汹涌澎湃势不可挡……
 
     在把爱情吃完之后,你的选择也就所剩无几了,要么去洗把脸,要么索性继续吃第二个。前者以为自己可以全身而退,其实麻烦刚刚开始,并且周而复始;后者被称为破罐子破摔,或者被迫进入下一个轮回,它的名字叫做婚姻。
 
     可是,值得一提的是,我从来都没有把芒果弄得满脸都是的经历。几年前的福州,我家楼下有整整两排的芒果树,从仲夏到秋天,树上都结满着黄澄澄的芒果,一天下午,我正在午睡,一个女孩子串门来看我,并且给我带来了两只大号的芒果,声称刚刚从我家楼下的芒果树上弄到的,她从我家的厨房里翻腾出一把水果刀,然后麻利的把芒果切成两片,并且在果肉中间切出方块状的格子,递给我,自己兴致勃勃的开始啃那个中间的核。那天的下午,我记得也有美妙的阳光,温暖而慵懒,那个女孩因为不劳而获弄到两只芒果而兴奋异常,我则困顿不堪,印象尤其深刻的是,和此后我再吃到的所有芒果都不同,那一天的芒果是热乎乎的,因为,也许,是挂在树上被晒了一天的缘故。
 
     此后,无论何时何地,我再次吃芒果的时候,都会学她的样子,用刀把它们劈成两半,然后切出方形的格子,小心翼翼的塞进嘴里,文明而理智,从容不迫,干爽的脸庞,像“吉列威风”系列的那个广告片一样,我从来没有因为一只芒果而陷落过自己,一个据说值得进退维谷的囧境。所以如果,照这部电视剧的推论,我的爱情观将注定会是……
 
     会是什么呢?也许只有芒果知道。
 
     这件事情本身跟爱情无关,跟热带水果也没什么关系,它只是一份工作,我要以专业态度和热忱的职业精神去完成它,如此而已,这样才对得起那位不善于吃芒果的老大和他可怜的马子,哦不是,妻子,没错。在编剧们呕心沥血创作剧本的时候,我的那位电视台的朋友总是给我打电话来叮嘱再三,这时候,我总能从听筒里听到一个聒噪的画外音,声音似乎从大约50米之外传来,是老大神经质的咆哮,我听不清分明,于是老大的妻子跟我解释说,听到了吗?他让你们少写一点儿外景。
 
     我缘本以为是制片方为了控制预算,打算少拍一些外景的缘故,后来想想才知道,成都的外景都是阴沉沉的多云天。所以我每天拍一张北京的蓝天白云发给她,瞧瞧这天晴的。给她气得够呛。
 
     所以天晴的时候,并不是所有的人都心情舒畅万里无云,每当北京秋高气爽,晴空万里的时候,另外几个家伙也在抓狂。其中一位是房山的一个农民企业家,房地产商人,一个月前,他请我的一位朋友去给他的新项目拍摄一部宣传片,由于甲方安排和协调的能力太差,所以每回当我们带着十米的摇臂和六直六弯的轨道赶到那里的时候,就开始飘来一团乌云,然后暴雨倾盆,就跟约好了似的,于是,我镇定自若的指挥着大家,就着乌云,阴天和山雨欲来风满楼的美妙景致,把他们那倒霉的房地产项目拍得跟一处阴宅似的,气得他们各种各种的诅咒上苍。所以开发商老板决定重拍,尤其是每当他拉开窗帘看到窗外的美妙阳光的时候,他就暴跳如雷——他委托他的小蜜,一个只上到小学三年级的刻薄女人和我的那位朋友重新签订了一份协议,协议的一个重要条款是:天晴的日子你们如果没来拍,扣除拍摄费用的20%!我的那个朋友也不含糊,他据理力争,又加上了一条,甲方有义务提前两天通知乙方安排拍摄!……协议就这么不停的加了下去,从最初的四页纸弄到了现在的七页,并且显然还没有罢手的意思。有一天,我的内朋友很得意的把他的协议作品发给我看,说怎么样,现在靠谱了吧?——我怯怯的问了一句,那甲方提前了两天通知你,可他靠什么算明白两天之后是晴天还是下雨?
 
     那份协议上写满了Bullshit,从第一页到第七页,他们妄图规避风险,把责任转嫁给对方,让自己得到些许安全感,可哪里有安全感,哪里有万全之策?最安全的是老天,他负责随心所欲的释放恩泽与灾难,地面上的结果,于他无关。我每天也在和自己签署着各种协议,寸土必争,斤斤计较,也有妥协和隐忍,将心比心,统筹未来,自以为运筹帷幄之中,决胜千里之外,其实也一样,都是废话连篇,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因为,我没有能力预知未来,哪怕是,两天后的阴晴雨雪还是秋高气爽。